卓冠廷批環狀線亂付中工14億 北市嗆:別爲選舉做假想、政治操作

▲卓冠廷。(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新北市環狀線部分路段至少7處軌道錯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28日質疑,新北市政府在搞不清楚狀況下付給中工14億元,簽約的臺北市政府也不用負責,不只涉及圖利,更使新北成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細漢」。對此,臺北市副發言人郭音蘭迴應,請卓不要爲了選舉進行假想,做政治操作。

針對卓冠廷28日在新北市議會總質詢的指控,郭音蘭29日上午說明,環狀線第一階段(環一)由原臺北縣政府規劃及報奉行政院覈定,並基於事權統一及介面整合等因素,於縣市合作會議達成將環一交由北市府興建的共識,並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於2006年11月24日由時任臺北市長馬英九、時任臺北縣長周錫瑋簽訂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劃(第一)階段建設與土地開發行政契約書。

郭音蘭提及,現任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是於行政契約書籤訂後,於2007年9月纔到臺北縣政府服務,一直到2008年12月25日離開新北市政府。環一建設工程接近完工時,雙北市政府就環一未來營運進行協商,後於2008年12月28日由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時任新北市長朱立倫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明訂環一營運盈虧及重置費用由新北市政府負擔,並暫交由臺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再由新北市政府考量是否收回自行營運。

郭音蘭指出,2023年3月經雙北協商共同函請交通部同意,環一地方主管機關移回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經交通部同意後,已於2023年5月正式移轉新北市政府營運;況且雙北簽定契約,皆由首長爲之,請卓冠廷不要爲了選舉進行假想,做政治操作。

郭音蘭說,關於環一因地震所需修復問題,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究爲天災、施工不當或設計等問題,短期內無法釐清,爲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衆通勤不便,且基於公共利益,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須依法依規儘速處理,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進行方式辦理,待第三方專家小組鑑定報告出爐後,如確認有廠商之責任,則將由臺北市捷運局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