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覆議案結果出來後 再思考尋求憲法途徑救濟

立法院會明天將表決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所提覆議案。立委指覆議案很可能不會通過,是否提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說,覆議案結果出來後,若有必要尋求憲法途徑救濟,會再思考。

立法院19、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的覆議案,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說明,21日院會將投票表決。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這次國會職權修法,在委員會沒有逐條討論、只有大體討論,在野黨聯手國會多數恐會通過很多可怕法案,卓榮泰可能創下有史以來提最多覆議的行政院長。

卓榮泰說,希望透過民主程序在立法院好好討論,嚴謹審視所有法案,通過的法案大家依法行政沒有任何壓力、人民也會接受,國家才能往前走。

莊瑞雄指出,法院傳喚證人、證人不來,最多隻能拘提,到法庭上還可以拒絕證言,罰鍰最多新臺幣3萬元,「立法院叫你來,不來卻要罰10萬元,這哪有通」。明天覆議案很可能不會通過,是否準備提釋憲。

卓榮泰表示,今天繼續努力,明天如果覆議案結果出來後,有必要尋求憲法途徑救濟,會再思考。

莊瑞雄指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昨天還說,第46條之2是照民進黨條文通過的,在審判確定前的訴訟案件,本來就不能行使調查權。

莊瑞雄說,但第47條國民黨、民衆黨所提版本,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爲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如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爲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他要問,法務部要如何因應、是否提供複本。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律如果三讀通過、總統公佈的話,就是有效法令,只好配合辦理。但這是很不合理的規定,而且這不是隻對公務員,還對民衆、社會人士,且不提供還有處罰規定,國會改革法案處罰人民,感覺滿遺憾。卓榮泰表示,這個就侵犯司法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