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上路“快跑”,車險如何佈局
近期,百度旗下的自動駕駛出行服務平臺“蘿蔔快跑”熱度頻升,其無人駕駛出租車業務在武漢現爆發式增長。隨着自動駕駛越來越火,其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和保險保障也引發業內外高度重視及關注。
自動駕駛汽車到底靠不靠譜?出現交通事故,誰來擔責?保險怎麼賠?針對這些問題,《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進行了深入採訪。
保險“助跑”自動駕駛
7月7日下午,有武漢網友在短視頻平臺發佈視頻,稱“蘿蔔快跑”自動駕駛出租車與行人相撞。8日,百度方面相關負責人迴應稱:“事故因車輛在綠燈亮起啓動之際與一名闖紅燈行人發生輕微接觸,事故發生後,公司第一時間配合警方處置,並陪同送醫檢查,目前正在醫院進一步觀察和休息。”
自動駕駛到底靠不靠譜?自動駕駛車輛有沒有保險保障?
去年底,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四部門發佈《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實施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指南》)指出,試點使用主體應當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爲車輛上路通行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及每車不低於500萬元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
根據《武漢市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促進條例(草案)》第三十九條,智能網聯汽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使用智能網聯汽車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網約車)、道路旅客運輸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保險。
記者從業內瞭解到,某財險公司獨家承保武漢地區的“蘿蔔快跑”自動駕駛出租車。儘管具體的保險責任尚未公開,但一般會包含交強險、不低於500萬元保額的商業三者險以及平臺公司購買的承運人責任保險。
至於出現事故後,誰來擔責?《實施指南》明確,由智能網聯汽車一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由試點使用主體承擔;試點汽車生產企業、自動駕駛系統開發單位、基礎設施及設備提供方、安全員等相關主體對交通事故發生有過錯的,試點使用主體可依法追償。
在賠償方面,《實施指南》進一步明確指出,車輛在自動駕駛系統功能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確定各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據悉,“蘿蔔快跑”已在11個城市開放載人測試運營服務,並在北京、武漢、重慶、深圳、上海等地開展全無人自動駕駛出行服務測試。
雖然各地承保公司、保障責任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投保險種主要爲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車損險、承運人責任險等。
《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及《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要求,每輛測試車應當按照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額不低於50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額不低於每座200萬元的標準投保。據悉,北京保險市場已爲多家高科技企業的智能網聯汽車提供保險服務。
國壽財險北京市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公司承保了北京地區部分“蘿蔔快跑”自動駕駛車險業務。“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在交強險外,我們爲每輛測試車提供500萬元保額的三者險、20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以及車損險。”該負責人說。目前,國壽財險北京市分公司按非營運車承保北京地區的“蘿蔔快跑”,因爲它們還處在測試階段,民衆大多是體驗使用,平臺只是象徵性收費。這項業務的自主定價係數爲0.65。
武漢市交通管理局及相關部門也表示,“蘿蔔快跑”目前仍處於測試階段,尚未被正式定性爲營運車輛。
釋放新保險需求
2020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個部委聯合發佈《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以下簡稱《發展戰略》),正式給出了智能汽車的概念——智能汽車是指通過搭載先進傳感器等裝置,運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具有自動駕駛功能,逐步成爲智能移動空間和應用終端的新一代汽車。智能汽車通常又被稱爲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汽車等。
《發展戰略》提出,到2025年,我國能夠實現規模化生產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實現高度自動駕駛智能汽車在特定環境下的市場化應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數據顯示,2023年上半年,我國具備組合駕駛輔助功能的乘用車新車銷量佔比42.4%,較2022年同期增長10%。預計2025年乘用車L2(組合駕駛輔助)級及以上智能駕駛滲透率將達到70%。
智能網聯化是汽車產業未來演進的重要方向。從行業實踐來看,提升汽車智能網聯化水平大體上存在兩條路徑:一條路徑被稱爲“單車智能”,主要依靠車輛自身的傳感器與人工智能算法相結合來實現智能駕駛;另一條路徑是“車路協同”,講求車輛自身智能化設備與路側智能基礎設施、雲控平臺、高精度地圖等車外設施的聯動,綜合依靠車、路、雲、網、圖多維手段協同賦能智能駕駛。
當前,我國已在封閉環境下或現實小範圍內圍繞車路協同先後展開了一系列探索和測試。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數據,截至2023年底,我國已開放測試示範道路2.2萬多公里,發放測試示範牌照超過5200張,道路測試總里程累計8800萬公里。
隨着智能網聯汽車的快速發展,爲消費者提供自動無人駕駛出行服務似乎也是大勢所趨。
6月30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佈《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提出,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出行服務。
7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宣佈,將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等20個城市開展智能網聯汽車“車路雲一體化”應用試點。
7月4日,在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上,4家科技公司成爲上海市無人駕駛智能網聯汽車示範應用許可的首批企業。
此外,深圳巴士集團已取得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載人示範應用資質,並已獲批開行並運營4條自動駕駛公交線路,預計7月底開通試運營。
快速發展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對保險業釋放了新需求。中國將駕駛自動化分爲0級到5級共6個級別,其中2級爲組合駕駛輔助,5級爲完全自動駕駛。隨着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階段提上日程,目前國內配備2級自動駕駛的車輛實現部分量產,3級乃至4級別自動駕駛車輛也有生產計劃表。
在自動駕駛技術推進過程中,自動駕駛車輛不同於傳統車輛,保險業面臨新的風險挑戰和承保模式。
“智能網聯汽車屬於新興事物,保險標的價值較高,風險成因較爲複雜,傳統風險評估模式難以明確識別風險程度。”相關業內人士表示。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科技實驗室主任陳輝認爲,自動駕駛技術已進入高度主動駕駛階段。隨着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汽車的保險責任風險歸因將從駕駛員轉向車內外實體。這意味着,自動駕駛技術作爲交通技術領域的又一次重大革命,正在變革和顛覆傳統汽車保險。
平安產險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自動駕駛技術帶來的風險變化,保險公司應及時調整產品定價、理賠規範等,以適應行業高速發展,積極做好金融保障服務。
“汽車保險”被重新定義
美國機動車碰撞原因調查顯示,車輛碰撞歸因爲駕駛員、車輛、環境和未知因素,其中駕駛員佔比最高。
“但是隨着自動駕駛技術的成熟,汽車保險責任風險歸因發生變化,此時傳統車險將演變爲‘未來車險’。”陳輝認爲,自動駕駛車輛碰撞的主因將發生變化,傳統車險所承保的部分風險不復存在,汽車保險需要被重新定義。
從全國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城市來看,智能網聯汽車沿用傳統汽車保險制度,部分規章制度只對智能網聯汽車保險的保額進行規定。因此,北大匯豐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中心主任雎嵐表示,考慮到自動駕駛出租車的“無人”屬性,傳統車險中的交強險、三責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車損險等顯然不能滿足全部保險需求。
爲適應新技術所帶來的新風險,雎嵐建議,保險公司可以考慮設計自動駕駛出租車專屬保險,提供可以覆蓋因自動駕駛技術、設備故障而引發損失或傷害的產品責任保險;或是覆蓋因網絡攻擊或數據泄露而導致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的網絡安全保險等一系列特定保險保障。
記者梳理髮現,在專屬產品方面,各地也加快出臺政策推進智能網聯汽車保險產品項目研發和落地。
例如,在北京,《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適應自動駕駛汽車特點的保險產品,爲自動駕駛汽車企業提供保險服務;鼓勵自動駕駛汽車企業與保險公司合作,共同開發適應自動駕駛汽車特性的保險產品。
在深圳,《深圳智能網聯汽車承保指引(試行)》和《深圳智能網聯汽車保險理賠實務要點(試行)》出爐,極大規範了智能網聯汽車保險投保和理賠規範。
作爲新一輪汽車科技和產業變革的重要方向,智能網聯汽車的測試和應用已逐步進入實操階段,相關保險供給需求日益迫切。那麼,其專屬保險應該是什麼樣的?
陳輝認爲,在自動駕駛技術下,汽車的主要風險將轉爲網絡安全風險、軟件算法風險和公共基礎設施風險等。除上述風險外,還存在設施風險(包括火災風險、電磁輻射危害風險)、道德和信譽風險等。隨着風險的變化,自動駕駛汽車風險的責任主體、責任範圍相應發生變化,與此相應的索賠對象、責任分配、費率釐定、保險條款等發生了變化,這些都是“未來車險”需要進行頂層設計的內容。
“智能網聯汽車風險比新能源汽車風險更復雜,一是因爲自動駕駛技術還在不斷迭代,二是因爲智能網聯汽車保險所承保的風險與傳統車險截然不同。”陳輝表示,自動駕駛發展尚未成熟,保險公司還沒有足夠的事故數據支撐完成準確的定價模型。
爲助力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保險產品項目的研發和落地,相關業內人士建議,通過創新產品、優化服務、完善費率形成機制等方式,全面提升智能網聯汽車保險保障水平。
同時,在加強產業協同方面,多位受訪人士建議保險與汽車行業應建立起有效溝通機制,如在事故還原、原因分析和事故責任界定等方面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搭建第三方風險評級與事故鑑定體系,完善風險評級與事故處理流程,爲智能網聯汽車提供更全面的保險保障與服務。
太保產險、平安產險等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保險業正積極研究針對無人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保險,根據客戶、主機廠及科技公司需求提供綜合性保障,以適應汽車產業未來發展趨勢。
本文源自: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