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涵爆1次7萬賣淫! 閨蜜跳出來再爆「她被載去打」…心疼揭悲慘過去
子涵(本名:翁子涵)捲入連千毅後宮亂鬥,又傳出疑似賣淫吸毒和假千金風波,引起外界熱議。面對這些爭議,經紀人解釋賣淫是不實指控,如今又有好姊妹出面替她喊冤,心疼透露她曾被朋友背叛霸凌,被載到沒有人的地方毆打,是個善良默默吞委屈的女孩。
子涵被捲入風波至今都未發聲,據《三立新聞》報導,閨蜜心疼她被指控,跳出來透露她一路走來常被陷害,就連高中時都被霸凌,載到沒有人的地方打,但只會躲起來哭,個性就是個善良傻大姐,更替她保證她一切都是靠自己,「她真的辛苦的在照顧家人,不懂的人閉上臭嘴。」透露出姊妹們滿滿的心疼。
▲子涵。(圖/翻攝自子涵IG)
根據北院劉喬安賣淫案在2016年6月30日的判決書中記載,2015年劉喬安跟應召站首腦朋友「戴姐」戴君儀仲介女模女星,陪恩客出國度假兼賣淫,「花名冊」中就出現了「翁子涵」的名字,顯示2015年3月至9月間,三度仲介她2次遠赴澳門進行跨國性交易,另外1次在臺中,案發後她也因此被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往大安分局訊問做筆錄。
判決書指出,子涵2015年3月接受劉喬安仲介,前往澳門從事性交易,男客支付12萬元,她分得7至8萬元;5月她經劉喬安及應召站首腦戴君儀仲介再度到澳門,男客支付20萬元,她分得7至8萬元;9月第三次她經劉喬安仲介前往臺中,男客人支付12萬元買春,她分得7萬元酬勞。
▲子涵。(圖/翻攝自子涵IG)
針對判決書內容,經紀人15日迴應《東森新聞》,稱剛剛有去詢問子涵,她說她那時候18歲左右,「是以證人身分出庭,並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沒有上面寫的客人拿多少錢、她分得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