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申請需蓋640個章?自學團體批擾民

臺南共學團對於申請自學流需繳交17份申請書、蓋640個章,批評作法擾民。(曹婷婷攝)

申請自學要蓋640個章?臺南大腳小腳光子共學團,因不滿爲孩子申請自學,今年起不僅申請份數大幅提高,且每一頁需蓋上申請人私章及與正本相符用印共640個章,多位媽媽今天到市府舉牌,痛批教育局擾民;教育局擇迴應,家長提出的份數及蓋章質疑,都可再討論研議。

「強調綠能、環保的政府,竟要求家長大量使用紙張?」家長李淑惠說,今年有意申請自學者,申請份數從以往5份提高至17份不說,而且,竟在申請日截止前7天,也就是4月24日,才通知家長需在16份影本的每一頁,蓋上申請人私章及和正本相符的用印。

李淑惠表示,若以1份自學申請書約20頁計算,每個申請人至少得蓋640個章,她說,反觀以往,只需在正本簽名處旁蓋章即可,雖曾向教育局反映,但未獲迴應。

共學團強調,相較新北市只要紙本4份、桃園3份,甚至,臺東、高雄、臺中及臺北申請書均已改爲電子化,臺南市聲稱綠能城市,做法卻與其他縣市大相逕庭。教育局強調,申請份數和蓋章數,都可討論研議。

另外,自學申請也要求雙方共同監護,相較一般入學只需單一方簽名,自學家長認爲教育局未在同一基準點看待自學家庭。教育局長陳修平說,自學管道不同於一般入學,仍須經過雙方家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