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未加蓋 複查未合格罰6萬
大部分自助餐都未加蓋,加上近期流行性感冒盛行,恐成傳染病媒介。(楊舒婷攝)
自助餐因爲價格合理、菜色豐富、又可以自行選擇分量,成爲不少民衆的飲食選擇,不過最近飛沫傳染疾病盛行,多數自助餐菜色未加蓋,恐成爲病毒的傳染媒介。根據高雄市衛生局統計,今年自助餐業者共稽查120家,查有食材未覆蓋缺失共計12家,雖經複查後已改善,但不知道已有多少人吃下別人的口水。
根據衛生局統計,2024年1月至6月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共稽查餐飲業者3911家,其中便當及自助餐業者共稽查120家,查有食材未覆蓋缺失計12家,經輔導及限期改正後,已複查合格。
衛生局表示,平常都有在稽查店家,且自助餐未加蓋可依據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命限期改善,複查未合格得以處6萬元以上罰款。
林姓民衆表示,平常很常吃自助餐,疫情嚴重時也少見自助餐有多做加蓋行爲,的確會讓人吃得不太安心,而近期流行性傳染病又開始盛行,自助餐未加蓋,飛沫問題相當令人擔憂。
他表示,剛剛在夾自助餐時,就聽見有許多人在夾菜過程中對談,甚至不少人咳嗽,雖然有些人有戴口罩阻擋飛沫亂噴,但不免還是令其他顧客擔心病毒透過餐食傳染。
安心診所醫師王韋力表示,近期疫情解封,民衆戴口罩的比例大幅減少,在自助餐廳夾菜時還是有可能把病毒藉由飛沫噴到餐食,並傳染給其他人,建議店家在菜盤上加蓋,以達到減少飛沫傳染的可能性,是非常有效杜絕病毒傳染的方法。
衛生局說明,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第8條第4項規定所定,GHP是確保其食品衛生安全和品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任何有效食品安全管理計劃的先決條件,所有食品業者都應該實施GHP,以確保食品在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等過程中,做好衛生管理,達到降低污染的功效,若店家查有缺失卻未限期改善,將開單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