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股份因借款合同糾紛被起訴 涉案金額佔公司2023年淨資產的12%
11月25日晚間,棕櫚股份(002431.SZ,股價2.24元,市值40.61億元)公告披露,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等文件【案號:(2024)滬74民初950號】,獲悉因借款合同糾紛事宜,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信託”)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訴公司及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首棕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吉首棕吉的成立時間爲2016年9月,棕櫚股份爲其控股方,對吉首棕吉的持股比例爲90%。
控股子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
根據公告披露,訴訟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17年。
公告顯示,吉首棕吉向上海信託申請共計4.35億元的信託貸款,雙方於2017年8月22日簽訂貸款金額爲3.5億元的《上信吉首棕吉單一資金信託信託貸款合同》及雙方後續陸續簽署相關補充協議;於2018年2月7日簽訂貸款金額爲0.85億元的《上信吉首棕吉單一資金信託信託貸款合同》及雙方後續陸續簽署相關補充協議。
2017年8月24日、2018年2月7日,棕櫚股份、上海信託與案外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長沙分行簽署《差額補足協議》,及三方陸續簽署補充協議。
上述三方約定,上海信託未能按期足額收到《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時,棕櫚股份應根據上海信託的書面通知無條件進行差額補足;棕櫚股份承擔差額補足責任的債權範圍包括融資本金,以及融資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主債權的一切費用。
此後的2020年3月19日,上海信託與吉首棕吉還簽訂了《應收賬款最高額質押合同》。
合同約定,吉首棕吉將其在2017年8月30日至2033年2月7日的期間內發生的在其與吉首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簽署的《吉首市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園林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二期工程PPP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及其補充協議項下的(包括已發生和將發生的)全部權益及收益形成的應收賬款爲上海信託《貸款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項下全部債權提供質押擔保。
不過,公告顯示,在實際履行情況中,吉首棕吉並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
上述信託貸款合同簽署後,上海信託分別於2017年8月30日、2018年2月7日分別向吉首棕吉發放了信託貸款3.5億元、0.85億元,履行了放款義務,但被告吉首棕吉未按約履行還款義務。
根據公告,基於以上事實,上海信託根據信託貸款合同的約定,宣佈上述信託貸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吉首棕吉立即履行全部還款義務,要求棕櫚股份立即履行差額補足的連帶清償責任。
涉案金額佔公司去年淨資產的12%
在訴訟請求中,上海信託請求判令吉首棕吉歸還貸款本金3.48億元以及相應利息等,並向原告上海信託支付律師費7.5萬元。上海信託請求判令棕櫚股份對前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從棕櫚股份披露的信息來看,上述訴訟涉案金額3.95億元,涉案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2.02%。
棕櫚股份稱,本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對上市公司本期及期後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遵循會計準則的謹慎原則,及時跟進本次訴訟事項的進展,並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棕櫚股份財報信息顯示,公司主營業務涵蓋規劃設計、地產及市政綜合建設施工、鄉村振興、文旅及資產運營等領域。在2023年財報中,棕櫚股份針對傳統生態環境業務方面提到:公司傳統生態環境業務面臨市場競爭加劇、毛利率下滑、應收賬款逐年增加、資金壓力較大等風險。
與此同時,棕櫚股份在合同資產及應收賬款回款的風險中提到,由於公司主營業務以市政園林工程、房地產園林工程爲主,工程施工項目較多,合同資產及應收賬款餘額較大;同時應收賬款的回收受多種因素影響,公司可能面臨工程結算延期、應收賬款回收延遲或出現合同資產及應收賬款減值的風險。
這也讓棕櫚股份面臨法律訴訟增加的風險。2023年年報顯示,近年來,部分企業存在資金短缺、現金流緊張的問題。爲避免造成公司應收賬款產生壞賬等風險,公司通過訴訟的方式催收賬款,從而導致自主起訴案件相應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在存在一系列風險因素的同時,棕櫚股份自身造血能力也並不穩定。財務數據顯示,棕櫚股份已經連續三年虧損,2021年至2023年的歸母淨利潤分別虧損7.52億元、6.91億元、9.40億元。
2024年以來,棕櫚股份的財務狀況並未見實質性好轉,今年前三季度,棕櫚股份的營業收入同比減少32.42%,歸母淨利潤爲虧損5.87億元,虧損同比擴大1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