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委託取款轉帳繳稅 要預留足額存款

今年手機報稅3.0再升級,新增「現金繳稅」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功能,提供手機報稅多元繳稅管道,並試辦「附件上傳」功能,民衆可直接使用手機照相或掃描方式上傳附件。

此外,臺北國稅局也表示,納稅義務人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納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將於6月9日零時起陸續辦理提兌作業,請民衆務必於112年6月8日前檢視結算申報填報扣款的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提兌。

若因納稅義務人資料填寫錯誤(如身分證字號、金融機構代號或帳號錯誤或誤用已結清帳戶)或於結算申報截止日(5月31日)存款不足等原因致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者,國稅局將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並就未繳納稅款自結算申報截止日的次日起,至限期繳納補徵稅款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