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聞菸味好討厭 國健署曝1方法可罰

學校周邊及各縣市針對人潮聚集處設置的禁菸場域,都不可吸菸。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清明連假將至,家族一同掃墓慎終追遠或出外旅遊,人多相聚的時候,最怕聞到其他人吸菸的二手菸味。自去年菸害防制法修正實施後,全面擴大禁菸場所,許多癮君子喜歡在馬路上邊走邊抽菸,但有可能已觸犯法律。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學校周邊及各縣市針對人潮聚集處設置的禁菸場域,都不可吸菸。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的菸草趨勢報告,全球約12.5億的成年人吸菸,高達總人口1/51,上億人的健康權正日益受到菸害威脅,且菸草煙霧中包括數百種有毒化學物質和約70種致癌化學物質,害人又傷身。

依據國健署18歲以上國人吸菸行爲調查結果顯示,民國111年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爲4.0%,但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仍高於4成(民國111年爲42.9%, 109年爲48.8%),顯示多數癮君子爲了規避法規,轉而選擇在非禁菸場所吸菸。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戒菸最佳戰略應以現有最佳療效證據爲基礎,任何形式的煙品都有害,切勿聽信謠言,使用其他煙品替代。

戒菸可依循STAR(明星)4步驟:第1步Set(設定)-選定戒菸日,跨出戒菸步伐;第2步Tell(告知)-昭告親友自己的戒菸決心,爭取支持;第3步Anticipate(預見)-預期並瞭解戒菸可能遇到的困難,勇於對抗煙癮;第4步Remove(移除)-移除可能引起吸菸念頭的誘因,如煙品、菸灰缸等。

羅素英表示,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全面擴大禁菸場所,大專校院、居家托育等機構皆列爲禁菸場所,去年底又將國家森林區、公園綠地納入禁菸管制地區,若無設置室外吸菸區等同全面禁菸。

「調查顯示,民衆最常暴露的菸害場域爲馬路上、公園綠地、騎樓」。羅素英說,民衆走在馬路上是最常看到人在面前吸菸,前陣子年貨大街也同樣面臨一樣問題,不過,根據菸害防制法第89條,「授權地方政府公告禁菸場所」,因此幾乎所有學校周圍通學步道、古蹟景點等人潮聚集的休閒觀光地點,縣市政府都會公告爲禁菸場所,而超商、騎樓則經由商圈理事長,討論共識後針對商圈消費品質設置禁菸。

菸害防制法自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擴大禁菸場所範圍,大衆運輸工具、公衆休閒娛樂場所(如電影院、KTV等)、公衆消費場所(如旅館、商場、餐飲店等),以及體育健身場所、表演廳、展覽室等,除指定場所內可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外,其餘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清明連假期間,外出時請民衆注意落實禁菸規範,避免受罰。羅素英提醒,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于禁煙場所吸菸者,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亦得予勸阻;違規吸菸者依同法第40條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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