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免返鄉投票 警察覈實可設籍

每逢選舉就會有「青年民主返鄉運動」,背後隱含的是許多租屋族無法設籍的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每逢選舉就會有「青年返鄉運動」被認爲是民主的體現,「巢運」團體與民衆黨立委張其祿昨出面猛轟,租屋族若想將戶籍遷到租屋處將會面對多數房東的刁難,衍伸出租屋黑市、公民權、社會權難以落實的情況,呼籲內政部出手修法管理。但內政部迴應,若房東拒絕房客遷戶籍,可以派警察到場,查有居住事實仍可以設戶籍。

巢運指出,根據內政部的人口電信調查表明,全臺有6縣市夜間居住人口明顯超過戶籍人口,超額人口數相加突破120萬人,而其中學生跟社會新鮮人肯定佔最多;若在外縣市生活卻無該縣市的戶籍身分,一些市民福利、選舉時的投票權等與戶籍的相關權利都將受到影響。

巢運發言人彭揚凱表示,內政部在這件事上就是責無旁貸,可是問題他們永遠沒有告訴你一句話,就是說如果你自己跑去遷戶籍,房東知道後要漲租,也不用告知內政部。

張其祿表示,每逢選舉青年返鄉投票都被認爲是積極參與民主的象徵,但爲什麼青年需要返鄉才能投票?背後隱含的是許多租屋族無法設籍,因此僅能透過「返鄉」實行其公民權。

張其祿說,但根據《戶籍法》第17條規定,只要遷入居住地「3個月以上」,就應於該地設籍,但若房客要設戶籍,常面臨房東要漲租、不續租乃至提前解約,也不用經內政部同意,這纔是租屋族面對的真實情境與困境。 面對租屋族難以入籍的現況,內政部迴應,租屋族有居住事實而屋主不同意遷入者,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經戶政事務所人員或勤區員警查實後,據以辦理遷入登記,設籍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