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發佈全運會資格賽承辦地徵集,含男子足球三個年齡段
11月22日,中國足協發佈了《中國足球協會關於徵集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男子足球資格賽承辦地的通知》。
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有關足球運動管理中心、足球協會、訓練基地:
根據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工作計劃,男子足球資格賽比賽將於2025年3月至6月舉行。現向各有關單位公開徵集承辦地,請有意申辦的單位按照承辦要求(附件1),於2024年12月2日12:00前將賽區申辦表(附件2)及其他相關承辦材料發送至以下指定郵箱,由我會進行綜合評估後確定具體承辦地。
特此通知。
聯繫人:劉義鵬 聯繫電話:010-59291127
郵箱地址:liuyipeng.cn
中國足球協會
2024年11月21日
具體承辦要求如下:
根據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足球項目工作計劃,男子足球資格賽比賽將於 2025 年 3 月至 6 月進行,相關承辦要求如下:
一、比賽組別
男子 16 歲以下組 男子 18 歲以下組 男子 20 歲以下組
二、比賽時間
男子 16 歲以下組:擬計劃2025 年3 月3 日-17 日
男子 18 歲以下組:擬計劃2025 年6 月16 日-30日
男子 20 歲以下組:擬計劃2025 年5 月23 日-6 月6日(以最終比賽通知爲準)
三、承辦單位要求及可承辦組別數量須由各省(市)體育行政單位牽頭統籌申請承辦,每個承辦單位可根據情況同時申請承辦不同組別的比賽,按意向的優先順序填寫申報表。
四、比賽承辦標準及要求
(一)比賽場地及訓練場地
1.足球場規格應符合《足球競賽規則》規定,比賽、訓練場均應爲天然草皮並應確保平整。
2.每個賽區應提供至少 3 塊比賽場地(具備燈光、看臺、功能房的體育場優先),場地的競賽設施均應符合比賽要求。
3.每個賽區應提供至少 2 塊訓練場地(具備燈光、替補席優先),場地的競賽設施均應符合訓練要求。
4.本通知僅規定了比賽及訓練場地的最低數量,各申辦單位可根據自身情況上報可提供的場地數量。中國足協會根據各申報單位上報的場地數量及各組別的球隊數量,確定各組別的承辦單位。
(二)體能測試 每個賽區需提供體能測試場地及測試所需器材,並選派體能測試專業工作人員,協助完成體能測試工作。
(三)食宿
1.每個賽區應提供至少兩家酒店分別爲競賽官員和運動隊服務,競賽官員酒店應與運動隊酒店不得安排在同一酒店。
2.酒店距離訓練、比賽場地車程原則上在20 分鐘以內。
3.酒店應具備提供清真餐的條件。
4.酒店住宿房間能保證 24 小時提供洗浴熱水。
5.應提供洗衣服務,運動隊洗衣費用自付。
6.運動隊住宿的酒店:
(1)根據不同組別賽事的要求,能同時接待6-12支運動隊,並能爲每隊提供單獨樓層。
(2)至少可爲每隊提供 13 個標準間、5 個單人間和1間醫療室(或裝備存放室)。
(3)酒店餐廳可滿足 200 人同時就餐(自助餐一日三餐,餐食標準不得低於 150 元/人/天)。
(4)應免費提供 6 間可容納30 人以上的會議室爲運動隊提供會議使用,會議室應配備投影儀、電視機、大白板、雙色白板筆等設施,並提供至少 30 人使用的桌椅(按教室方式排列)。
(5)承辦賽區應在確保競賽規程規定的接待各隊人員數量基礎上,可根據酒店房間的情況,接納參賽隊伍超編人員。
7.競賽官員住宿的酒店:
(1)應爲競賽官員和裁判員分別提供單獨樓層。
(2)賽區協調員、比賽監督、裁判監督、體能測試人員爲單人間,裁判員爲雙人標準間。
(3)應提供一間容納 30 人的會議室,會議室應配備投影儀、電視機、白板、雙色白板筆等設施,並提供至少30人使用的桌椅(按教室方式排列)。
(4)所有房間內應開通無線網絡。
(四)交通保障
1.應提供大型客車和貨車爲各運動隊抵離賽區及訓練、比賽期間使用。
2.應提供小型客車爲接送競賽官員抵離賽區使用。
3.應提供專用工作車在競賽日爲競賽官員使用,滿足賽區協調員、比賽監督和裁判組不同時間抵達賽場的需求。
4.應提供兩輛備用工作車,分別在運動隊和競賽官員駐地,爲臨時醫療服務和緊急工作需要使用。
(五)競賽保障
1.應提供符合競賽組織工作要求數量的競賽組織人員,其中:
(1)工作人員(含志願者):數量應滿足工作需要
(2)球童(每場):12 名
(3)旗手(每場):6 名(中國足協會旗)
(4)擔架員(每場):8 人(要求男性,年齡需滿16歲)
(5)技術錄像拍攝員:2 人
2. 比賽場館和訓練場館均應提供醫療服務,並配備救護車。比賽場館救護車數量至少爲 2 輛。
3.應爲比賽官員、裁判員、運動員提供足夠數量的訓練和比賽用礦泉水(訓練日每人不少於2 升,比賽日每人不少於3升)和冰塊(訓練日每隊不少於30 公斤,比賽日每隊不少於50 公斤)。
4.應在體育場設立中國足協競賽辦公室,可供賽區協調員、比賽監督、裁判監督進行日常辦公,並配備必要的打印機、複印機、掃描儀、傳真機、網絡及必要的茶點。
5.技術錄像: 每場賽事用於技術(仲裁)錄像的攝像機(2 臺廣角攝像)由賽區負責提供,賽區同時應準備相應數量的移動U 盤或硬盤,確保在比賽日當晚 20:00 前提供當天全部比賽的錄像數據文件,並上傳及分發給如下人員:
(1)同賽區所有參賽隊(包含非比賽隊)各1 份。
(2)裁判組 1 份。
(3)比賽監督 1 份。
(4)賽區組委會 1 份。
(六)安保
1.各賽區應爲比賽提供足夠數量的安保人員。
2.比賽期間應實施必要的證件管理,確保賽時觀衆及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內場。
3.應爲運動員和競賽官員住宿酒店提供相應的安保服務。
(七)醫務 1.賽場應配備救護車至少 2 輛,並配備相關醫務人員、急救設備(包括心臟除顫器)。比賽時,救護車應於賽前90分鐘抵達賽場,至賽後至少 30 分鐘離開;訓練時,救護車應於訓練前 30 分鐘抵達訓練場,至訓練結束後30 分鐘離開。2.賽區應設指定醫院,並開通就醫相關綠色通道。
(八)宣傳
1.各賽區應確定一名新聞負責人,負責賽事的相關宣傳工作。賽事舉行期間可根據賽事的情況向當地媒體提供相應的賽事信息和報道素材。賽事期間和全部結束後撰寫賽事相關新聞稿(配比賽及活動照片)。
2. 各賽區應組織 1-2 名專業攝影人員對比賽相關活動及每場賽事進行圖片拍攝,拍攝的數碼圖片應按活動名稱和比賽對陣名稱進行文件分類,比賽全部結束後報中國足協一套數碼圖片備存。
(九)比賽秩序冊 比賽秩序冊由賽區組委會製作(封面、封底設計模板由中國足協提供),秩序冊製作數量可根據各賽區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原則上每隊 10 本,比賽監督、裁判員每人1 本、留檔10本)。
秩序冊內頁內容應包括:
1.秩序冊目錄
2.賽區組委會員及辦事機構成員名單、競賽官員名單
3.賽區紀律委員會和仲裁委員會成員名單
4.競賽規程總則
5.競賽規程
6.賽區補充通知
7.比賽期間各項活動日程
8.競賽日程
9.訓練日程
10.參賽運動員名單
11.其他補充說明
12.廣告頁(贊助商廣告頁1 頁,位於封2 位置。封3爲組委會預留頁。賽區也可在秩序冊內頁安放賽區自行徵集的其他廣告,需提前向中國足協報備,批准後方可刊登)
(十)比賽用球
另行通知。
五、商務權益 中國足協擁有賽事全部的市場開發權益、電視轉播和新聞 宣傳報道權以及與比賽相關的權益,並有權轉讓和授權給承辦賽區或其他單位。
六、經費條件 (一)中國足協將向各承辦賽區提供競賽組織費。競賽組織經費標準如下:
1.中國足協將根據賽區承接的隊伍數量進行覈算,按照不多於 3 萬元/隊進行包乾撥付;
2.其他不足部分由承辦賽區負責提供。中國足協向賽區提供競賽經費的數額、方式等將通過與賽區另行簽定的賽事承辦協議進行約定。
(二)承辦單位承擔比賽的全部組織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1.競賽組織、體能測試、人員服務、場地租用、器材設施、安保、醫務、接待及工作車輛租用等。
2.負責中國足協選派的競賽官員(包括比賽總協調、賽區協調員、比賽監督、裁判監督、裁判員、體能測試人員等):
(1)爲競賽官員提供比賽工作期間的食宿。
(2)比賽總協調、賽區協調員、比賽監督、裁判監督、裁判員、體能測試人員往返賽區的交通費(標準爲:飛機經濟艙;800 公里之內爲火車硬臥、高鐵或動車二等座)由承辦賽區提供;機票可由賽區統一預訂。其它費用賽區不得報銷與提供。
(3)爲賽區協調員、比賽監督、裁判監督、裁判員、體能測試人員提供工作酬金(標準爲:每人每天稅前450元;工作 天數應按照不超過賽前2天至賽後1天計算,以競賽官員實際抵、離賽區時間爲準;另提供每人300 元市內交通費)。
(4)賽事保險以及競賽官員工作期間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三)參賽運動隊赴賽區往返交通費和賽區食宿費參賽運動隊赴賽區往返交通費和賽區食宿費自理,賽區組委會應根據所在地物價儘可能爲參賽隊提供優惠價格的食宿標準,球隊抵達賽區後按照每人每天350 元的標準向賽區繳納食宿費用。
七、賽後總結
各賽區在本賽區全部賽事結束後一週內,向中國足協提交:
(一)賽事總結報告。
(二)比賽出場名單、比賽報告、裁判報告、成績通告、處罰通知等文件原件和掃描件。
(三)比賽秩序冊 5 本。
(四)賽區全部比賽的錄像數據一套(移動硬盤)。
(五)賽區比賽及活動數碼圖片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