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草案 「這項重要條文」在行政院版遭刪除
行政院今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草案包括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開會、明確審議參採指標、完備最低工資的議決及覈定程序、建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處罰違反最低工資的事業單位、最低工資與基本工資制度順利銜接六大重點。對照勞動部預告版本,原草案提及若發生行政院不覈定審議結果,30天內再召開第二次審議後,行政院不得再退回,但在政院版全數刪除。
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時期,就曾發生行政院對基本工資審議結果有異議,因而退回審議結果,進一步導致王如玄憤而請辭。依勞動部在2018年預告的最低工資法草案,明文行政院應在接到審議結果次日起20天內核定,若行政院不予覈定或逾期限未覈定,勞動部應在30天內再召開第二次審議會進行審議,本次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後,行政院應予覈定,不得退回,該條文被外界視爲牽制行政院權力。
勞動部長許銘春於2019年受訪時談「最低工資法」草案審查進度,提及行政院建議刪除政院須在20內核定、第二次審議結果「不得退回」,一度遭外界質疑重要條文遭刪,行政院事後還大動作澄清稱「沒有這件事情」、還沒開始正式審查,勞動部也趕緊解釋僅是行政院與勞動部幕僚先行溝通。
檢視行政院院會今通過的最低工資法草案,20天內核定、不得退回字眼遭刪除。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說,最低工資審議會在程序上,原本就要報請行政院覈定,若發生行政院不覈定、退回情事,審議委員會將重新考量行政院退回的理由,周延再議,相信第二次審議會更方方面面,行政院也會尊重,再者行政機關運作有其倫理,也沒有其他法規約束上級機關作爲。
黃維琛說,近年審議越來越有默契,勞資雙方已經凝聚出共識,認同最低工資目標是爲保障基層勞工生活條件,有共同追求的價值,當初勞動部預告版本的擔心,應該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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