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5萬元!泰安發佈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細則
樑瑩瑩 泰安報道
10月17日,泰安市商務局發佈《泰安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細則》,補貼時間爲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體結束時間以市公告爲準。
消費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實施截止日期期間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並在泰安市內汽車銷售企業購置新能源乘用車或燃油乘用車(均爲新車),且在山東省內完成車輛註冊登記,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轉讓舊乘用車併購置燃油乘用車的消費者,購車價格8萬元(含)以下的每輛補貼3000元,價格8萬元(不含)至20萬元(含)的每輛補貼8000元,價格20萬元(不含)以上的每輛補貼1.2萬元;轉讓舊乘用車併購置新能源乘用車的消費者,購車價格8萬元(含)以下的每輛補貼4000元,價格8萬元(不含)至20萬元(含)的每輛補貼1萬元,價格20萬元(不含)以上的每輛補貼1.5萬元。購置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價稅合計數爲準。
補貼申報流程:
1.補貼申報入口:擬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於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間,通過微信、支付寶搜索“山東省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按照購置新乘用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選擇補貼受理地——泰安市,根據系統提示準確填報信息,並清晰完整地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補貼申報材料:
①錄入申請人本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申請人本人持有的商業銀行在境內發行的I類借記卡卡號、開戶行名稱等信息;上傳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或掃描件等。
②錄入轉讓舊乘用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車牌號碼、轉讓登記時間等信息,上傳舊乘用車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和轉讓前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第一、二頁)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③錄入購置新乘用車的車輛識別代號(VIN碼)、號牌號碼、註冊日期等信息,上傳新乘用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第一聯“發票聯”)和《機動車行駛證》(主、副頁)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上述轉讓乘用車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購置新乘用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機動車行駛證》應於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實施截止日期期間取得。
附:服務諮詢電話
泰安市商務局:0538-6997126
泰山區商務局:0538-8218742
岱嶽區商務局:0538-8566761
新泰市商務局:0538-3322078
肥城市商務局:0538-6388007
寧陽縣商務局:0538-5636175
東平縣商務局:0538-2918609
高新區經發部:0538-8938521
旅開區經發部:0538-8561057
汶河新區:0538-8913820
來源:泰安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