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我國已成爲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覆蓋最廣、體系最完整的國家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鍾雨欣 北京報道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3)》《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3年)》兩份報告及典型案例。據統計,2023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5.9萬件,審結23.2萬件,同比分別下降5.4%和5.8%。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表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她還表示,2023年,人民法院紮實推進專業化建設,促進審判機制現代化。截至2023年底,全國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組織2800多個,我國已成爲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覆蓋最廣、體系最完整的國家。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統一歸口取得明顯進展,全國已有1200餘家法院落實環境資源審判“三合一”歸口,有500餘家法院已完成“二合一”歸口,爲進一步做實融合增效積累豐富經驗。

《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3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研究課題組共同完成。報告指出,我國環境司法專門化建設基礎愈加堅實,2023年,全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數量同比增長15.95%,穩中有升、健康持續。

報告顯示,環境司法專業化能力穩步提升。環境侵權案件數量繼續呈下降趨勢,地域分佈不平衡現象依然存在,案件數量最多的爲水污染與噪聲污染案件,損害賠償請求居於首位,爭議焦點集中於侵害事實、賠償責任主體等,凸顯人民羣衆對保護環境權益的新期待、新需求。

環境行政案件數量上升,以環境行政處罰、環境行政強制等爭議爲主,案件審理突出實體合法性審查的特徵。

環境刑事案發數量再創新低,司法機關加大刑事司法政策供給,更加契合生態環境法益保護的刑事司法特性。

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依舊爲民事公益訴訟多、行政公益訴訟少、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更少的狀況,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爲主;社會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數量不多,但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與執行更加緊扣國家戰略、注重處理髮展與保護的關係,呈現新特點。

根據課題組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工作情況的觀察,總體上看,環境資源犯罪偵查專業化模式初現,“行刑銜接”機制成爲常態,打擊生態環境犯罪的合力正在形成。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集中於垃圾管理、地質環境保護等領域,訴前檢察建議動因多元。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數量穩步上升,主要集中於水生動物資源、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領域,以促進生態恢復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