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檢察機關對4.5萬件案件組織聽證 糾紛化解率達到了83.7%
人民網北京6月10日電 “2020年至2021年4月,全國四級檢察院共對4.5萬件存在爭議、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組織了聽證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萬春在今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2020年聽證後糾紛化解率達到了83.7%,實現了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萬春表示,從地方三級檢察院聽證工作情況看,基層檢察院適用檢察聽證佔比從2020年的91.2%提高到了2021年的94.1%。2021年前四個月平均每月組織聽證會4000多次,比2020年月平均數增加了一半以上。其中,公益訴訟案件聽證會增加了1.7倍,民事訴訟監督案件增加了65.3%,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增加了19.5%。
萬春稱,從地域來看,安徽、重慶、吉林、貴州、山西等23個省級院的檢察長先後主持了聽證會。地方三級檢察院組織的聽證會中,由檢察長主持的佔11.6%。河南、湖北、陝西、北京等地將聽證工作納入檢察官績效考覈指標。目前,全國97%的市級院和基層院都已經組織召開了檢察聽證會,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福建等21個省市實現了檢察聽證工作三級院全覆蓋。
此外,聽證員參與度越來越高。2020年以來,聽證員參加檢察聽證會16.7萬人次。“他們認真履職,就案件事實或法律適用問題向當事人和其他參加人提問,並在認真評議後發表獨立的第三方意見,爲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提供重要參考。”萬春說,截至目前,檢察機關採納多數聽證員意見的案件佔比達到81.8%。
檢察聽證是司法民主、司法爲民的重要抓手。談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萬春表示,檢察機關將繼續推動聽證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堅持“應聽證盡聽證”,早日實現“各級院、各業務條線聽證全覆蓋”。繼續提升檢察官的依法辦案能力和羣衆工作能力,加強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更新檢察官的司法辦案理念,形成以聽證促公開、贏公信的工作自覺。繼續強化檢察聽證工作質效,規範聽證員選任,細化不同類型案件的聽證會流程,加強檢察聽證室建設和中國檢察聽證網建設,提高檢察聽證的規範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