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酒駕新制上路 生效8分鐘新北男子被逮

全球最嚴標準酒駕大執法13日上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13日凌晨零時開始,全國正式開始酒駕大執法,酒測值從0.25下修到0.15,相當於喝超過2罐啤酒就可能超過標準,要罰1萬5000元,如果酒測值超過0.25就得移送法辦,坐牢2個月。嚴格執法的首次案件出現在新北市,一名26歲的林姓男子喝酒應酬之後騎車,酒測值測得0.36,立刻被送到警局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公共危險罪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在今天(6月13日)凌晨零時生效;修正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條文,一併同步實施。修正後條文,包含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屬公共危險罪。

酒測值每公升0.25毫克涉公共危險罪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濃度達0.03%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堪稱全世界最嚴厲的酒駕大執法在全國同步上路,除針對酒駕,毒駕同時進行,新北市三重區有1人騎機車違規。26歲的林姓男子(右上圖)是酒駕嚴格執法,警方處理的第一起案件,頭戴安全帽被帶上警車,13日凌晨零時8分他騎車在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被攔檢進行酒測,酒測值達到0.36,已涉及公共危險罪,成爲大執法違規第一人。

擴大臨檢酒駕毒駕同進行,刑責提高

臺北市警方大動員夜店酒吧聲色場所多的地方進行重點攔檢。原本的酒測取締標準,從呼吸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下修到0.15毫克,大約只要喝兩罐啤酒的量就會超標,如果酒測結果達到0.25,就會以公共危險罪送辦,比以前嚴格許多。

這次大執法,新北市警方查獲的多是酒測值超過0.25毫克的案例桃園警方在平鎮地區查獲一起酒測值達到0.18毫克,爲超過0.15毫克開罰的首例,全國警力這幾天也都會在重點路段攔檢,請駕駛人喝了酒之後就別開車。

平鎮一起酒駕達0.18毫克開罰首例

警政署從13日規劃全國擴大取締酒駕,每個月至少2次勤務,除要求各轄區加強取締,並針對容易發生酒駕或酒後肇事地區、路段與時段彈性規劃酒測勤務。全國同步大執法取締酒駕專案外,也一併針對毒駕加強取締。

警政署表示,修法後,民衆有酒駕和毒駕行爲至少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並從嚴處罰;若酒駕或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處罰刑度分別提高爲「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