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辱警「龜兒子」竟還一頭撞破警所玻璃稱:要以死明志

邱姓男子與陳姓友人年初至彰化市一家練歌場飲酒作樂,卻酒後鬧事,先是要砸店,還大鬧派出所,遭彰化地院法官判處拘役40天。(摘自google地圖/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縣邱姓男子今年初在彰化市一家練歌場酒後鬧事,還對到場員警大小聲,遭員警噴辣椒水制止後更出言不遜,以「靠邀」、「龜兒子」、「臭機掰」等連串辱罵,被警方帶回警所竟還使出頭槌鐵頭功,一頭撞裂派出所玻璃,彰化地院近日依妨害公務、毀損等罪,判處應執行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簡易判決書,邱男在今年1月2日深夜11點多,在彰化市某練歌場內飲酒唱歌作樂,卻酒後鬧事,與同行友人慾砸店泄憤,莿桐派出所林姓等4名員警獲報到場處理。

警方上前盤查邱男與陳姓男子兩人身分時,邱男以臺語「靠邀」、「我幹你估籠」、「龜兒子」、「臭機掰」等語連番辱罵員警,接着還出手拉扯、揮撥林姓員警,導致其密錄器摔落地面。

邱男大鬧練歌場至凌晨,最後才被四名員警合力制伏、帶回派出所;沒想到,隔天凌晨1時57分,邱男在派出所內仍不安分,竟又一頭撞破派出所窗戶,窗戶玻璃應聲碎裂。

邱男辯稱是被警察噴辣椒水,自己已經很配合警方了還是被按在地上,強調沒有妨害公務和毀損犯意,當時是想要表達抗議,員警與店家掛勾,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纔想到撞窗戶玻璃,打算以死明志。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勘驗員警所提供之密錄器畫面,認爲邱男辯詞不足採信;審酌員警身着警服依法盤查執行職務,邱男卻以揮手往後推、伸手拉扯等暴力行爲和辱罵言語,藐視國家公務員公權力之正當執行,不宜輕貸,另以頭部撞擊造成派出所內玻璃破損,所爲顯有可議,因此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30日、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15日,合併應執行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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