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無照駕車釀3死2傷 律師曝「這狀況」:父母纔可能免責

15歲少年無照駕車釀3死2傷 。(圖/中時資料照)

17日晚間5時許臺北市東湖市場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名15歲少年無照偷開外公車子,造成3死2傷的慘劇,律師蘇家宏指出,在法律上未成年人如果傷人性命或健康,造成他人的損害,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要連帶負賠償責任。除非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舉證監督並無疏忽懈怠」,或是「發生完全無法避免的損害」,父母纔可能免責。

15歲少年無照駕車釀3死2傷,對於這起事件律師蘇家宏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真的讓我很震驚,也許是現在我有兒子的緣故,更讓我要好好關心我的孩子」,他也表示,由於新聞提到少年的父母親離異,且少年曾提起想學開車,因此,認爲如果少年的父母能夠早點得知少年的想法,或許可用其他方式滿足少年的好奇,例如:參加駕訓班,而不是以風險較大偷開車的方式。

蘇家宏也接着說,由於一般學生未必瞭解事情的嚴重性,除學校教育外,父母也要讓孩子有「將心比心」認知,而他也說在平時生活上,會和孩子分享「如果出事讓別人受傷,自己心裡也會難過」,並且會難逃法律的責任。

蘇家宏指出,少年將面對刑事責任,一般車禍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多以「過失致死罪」來認定,由於少年僅15歲,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處理,法官可以依法處理,或因「犯罪情節重大」就轉由檢察官處理,而檢察官也會從相關狀況判斷少年的行爲是否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對於無照駕車會造成他人死傷,如果有所認知,如果對於這樣死傷的結果,行爲人也覺得不違反本意而駕車,來追訴此「犯罪」。

蘇家宏也提到,少年的父母將面臨民事鉅額的賠償訴訟,因法律上未成年人如果傷人性命或健康,造成他人的損害,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要連帶負賠償責任。除非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舉證監督並無疏忽懈怠」,或是「發生完全無法避免的損害」,父母纔可能免責。

蘇家宏表示,新聞中少年父母親離異,如果是共同負擔親權(監護權),2人都是法定代理人,如果是單獨一方負擔親權(監護權)的人,將面臨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的民事責任。

最後,蘇家宏認爲「生命無價」,要好好關懷自己的小孩,讓孩子安全長大、一生平安健康,這也會是父母最大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