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嫩母同居網友虐6月大女嬰 夫見骨肉全瘀青嗆:畜生不如

19歲嫩母婚後沉迷網路交友,甚至帶着女兒跟男網友私奔。(示意圖,非新聞畫面/達志影像)

2014年,19歲女子(以下化名小美)跟一名男子(以下化名小明)「奉子成婚」,隔年5月2人生下一名女嬰,一家三口住在男方彰化老家。無奈年紀輕輕的小美,似乎還沒準備好人妻生活,婚後整天沉迷網路交友世界,對女兒疏於照顧,夫妻倆因此屢次爆發爭執,可誰也沒想到,女嬰6個月大時,小美跟另一名20歲男網友互傳曖昧訊息被發現,竟然就帶着女嬰投奔對方臺東的家,與小王同居, 期間他們還一起虐待女嬰致死,不過由於小王曾通報將女嬰送醫,因此法院只依傷害罪輕判其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小美身爲人母卻喪盡天良,甚至到最後都無悔意,法院遂依此依傷害致死等罪,重判其14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14年帶球嫁給小明的小美,隔年誕下一女嬰後,似乎不太適應人母生活,不僅成天玩網路交友軟體,還對女兒疏於照顧,導致夫妻倆口角不斷,感情日益變差,小美甚至在女嬰6個月大時,跟另一名20歲男網友大搞曖昧,被老公發現痛罵一頓後,過沒幾天就留下一句「我想出去靜幾天」的訊息人間蒸發,帶着女兒跟小王回臺東孃家同居。

想不到私奔期間,小美非但沒有盡到母親職責,還對親生女兒下毒手、施虐致死,小明聽聞噩耗急忙趕赴醫院,驚覺女嬰冰冷的小小身軀,不只頭部有明顯外傷、腹部冒出大面積瘀青,手臂上還有有多個咬痕,因此憤而報警,誓言要爲女兒討個公道,爾後甚至還聲淚俱下地咒罵「這2個畜生不如的東西,要不是在法院,我一定拿棍子打他們!」對此,連負責相驗的檢察官都認爲事有蹊蹺,於是緊急下令禁止將女嬰火化,立馬展開調查。

審理期間,法官詢問女嬰腦傷及脾臟破裂等問題時,小美先是辯稱「女兒踢腿導致自己後退撞到牆。」後來又改口說「女兒從椅子側翻倒地,摔到頭。」最後還說女嬰是「玻璃娃娃」,凝血功能異常,她擦藥不慎才導致女嬰身體出現大面積瘀血,所以願意承擔過失致死的責任,但絕無凌虐女兒。

不過法官徵詢專家意見後狠狠打臉小美,判定凝血功能異常不足以造成女嬰死亡,也認爲小美作爲母親卻將死亡責任全數推給已故女嬰,根本是狡辯卸責,絲毫無悔悟,惡性甚重,因此將其依傷害致死等罪,重判14年有期徒刑。至於小美的同居男網友,法官認爲,他雖然有用腋下夾壓的方式施虐兒童,但不算致命傷,加上他曾通報將女嬰送醫,良心未泯,因此只依傷害罪輕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