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儲蓄國債(憑證式)5月10日起發售

□淄博日報/淄博晚報/博覽新聞

記者 顏慧 通訊員 楊冉

5月10日至19日,2024年儲蓄國債(憑證式)第三期和第四期將在各承銷機構網點發售。據瞭解,第三期計劃最大發行總額150億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38%;第四期計劃最大發行總額150億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50%。

此次國債按面值面向個人發行,銷售面值爲百元的整數倍。兩期國債爲記名國債,記名方式採用實名制,具體辦法參照《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兩期國債可以掛失,但不能更名以及流通轉讓。承銷團成員應向投資者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儲蓄國債(憑證式)收款憑證”。

投資者購買的儲蓄國債(憑證式)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複利,逾期不加計利息。承銷團成員承銷的兩期國債,從5月10日開始計息,發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等情況,需調整當期儲蓄國債(憑證式)利率時,發行利率及提前兌取分檔利率的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投資者購買兩期國債後,可到原購買機構辦理提前兌取、質押貸款。但發行期最後一天(即5月19日)不辦理提前兌取。投資者辦理提前兌取,按當期國債實際持有時間和相應的利率檔次計息,同時需按提前兌取本金的1‰向承銷團成員支付手續費。投資者提前兌取兩期國債按實際持有時間和相對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具體爲:從購買之日起,兩期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年利率0.35%計息,滿1年不滿2年按0.85%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1.87%計息;第四期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2.32%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2.43%計息。

國債是以國家信用爲擔保發行的債券,投資者既可支持國家建設,又可獲得投資收益,是安全性最高的投資產品。我市投資者可到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平安銀行、民生銀行、青島銀行14家承銷機構任一網點櫃檯認購。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承銷機構新增了浦發銀行,減少了恆豐銀行,廣大投資者請勿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