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臺南將禁用保麗龍浮具 區漁會喊話:須有相等產品替代

南市府預定2026年禁用保麗龍浮具,減少海洋污染。記者鄭惠仁/攝影

臺南市議會議員提案修改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納入全面禁用發泡塑膠浮具的限期條款,日前開公聽會,農業局表示,預定完成修法後於2026年禁用保麗龍。南市區漁會認爲,若到時候沒有更好替代品研發出來,仍應有彈性處理方式,若浮具套袋等。社大認爲,蚵產業應朝永續發展努力,全面禁用發泡材質浮具是必然道路,也是世界趨勢。

市議員穎艾達利、周奕齊在今年6月間定期會提案,爲促進南市浮筏式牡蠣養殖朝向友善環境的永續利用,建請市府全面納管近海及河川的牡蠣浮棚養殖、另將經費補貼落實於非發泡塑膠的改良式浮具,並修改「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納入全面禁用發泡塑膠浮具的限期條款,獲得議長邱莉莉共34名議員連署,並經會通過。

市府表示,目前已不補助發泡式浮具,僅補助 HDPE 硬式浮具,目前正辦理修法禁用保麗龍浮具,預定完成修法後於2026年施行,等2026年之後,預估漁民現有發泡浮具已到使用年限,使用比例將大幅下降,再研議辦理髮泡浮具修法。

區漁會總幹事林鈺昕表示,蚵農目前都有不再購買保麗龍共識,市府雖推HDPE硬式浮具,但蚵農反映不佳,雖然此塑膠浮具較耐撞,但因是空心,只要破一小洞就會進水而失去浮力,不能再用,反比其他發泡材質浮具還難用,認爲既然要維護海洋環境,應研發相對較耐用且效力高的浮具,若期限到了仍沒有適合替代品出來,應有彈性措施,如包覆式的EPP浮具。也建議邀請專家研發複合式材料等能兼具環保又耐用的蚵棚浮具,

林鈺昕禁用發泡塑膠材質浮具是全國性問題,因針對此議題邀請各縣市蚵產區相關單位及專家研討,研議有效的解決方法;臺南已建立蚵品牌,接着是10月協助蚵農取得漁業權,未來是以有效管控、用品質取價爲目標。

臺南社大研究員晁瑞光、林政翰等人表示,禁用發泡塑膠已是世界趨勢,連大陸都禁止沿岸養蚵使用發泡塑膠材質浮具,而聯合國的「全球塑膠公約」也要在年底出爐,因此必須提早因應。蚵養殖具有減碳的環保功能,更有經濟價值,若能做好規畫,不用發泡塑膠材質浮具,減少海洋污染是可發展的永續產業,目前農業局正進行浮棚式與延繩式的新材料養殖試驗,希望能設計耐用有好用的模組化設備,爲蚵產業的永續發展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