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官暗助性侵犯遭免職律師喊冤 懲戒法院說話了

姜麗香、侯弘偉2名法官同遭懲戒法院判決免除法官職務。圖爲懲戒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3年前1名少年向法院求助,稱遭安置機構的林姓主任性侵,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及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被懲戒法院認定暗助性侵犯,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並裁定停止法官職務,但有自稱本案辯護律師在臉書發文質疑判決,懲戒法院18日以澄清稿說明。

懲戒法院表示 ,本案由2位參審員與3位法官合審合判,判決結果可受外界公評,但署名「Doris Cheng」表示其爲本案辯護律師,卻於文中誣指受命法官及合議庭曲意捏造證據、偏頗構陷受懲戒人、司法行政踐踏審判獨立云云,所述全屬子虛烏有、惡意中傷之詞,本院特予嚴正駁斥。

另,本案仍可上訴,當事人及其辯護律師如對本案判決不服,應循法定程序尋求救濟,於法庭上提出主張與證據說服法院,而非於毫無憑據下以不實言論對外污衊法院、斲傷司法尊嚴,甚至藉此對法院施加輿論壓力、損害司法公正。

本案起因,姜麗香在2017年1月9日裁定交付安置1名少年到安置機構輔導,2020年8月25日少年透過伯父向士林地院保護官反映,遭安置機構林姓男主任以「打手槍」方式涉嫌性侵,姜獲報後,本想聯繫臺東地院主任保護官洪幸(另由懲戒法庭審理中)就近前往處理,但因已下班而未能取得聯繫。

姜於是將少年遭性侵的訊息告知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並藉由侯的協助與洪取得聯繫,後來洪依姜的委託在8月25日晚上前往安置機構訪視少年後,馬上回電給姜,告知是少年亂講,姜也未依法通報。

9月24日姜女訪視在同安置機構的另名少年後,協助林嫌取得有利的證據資料,她竟將非公開資料透露給侯,再由侯輾轉提供給林嫌;侯以LINE教導林嫌訴訟策略,要對方「再多找幾個去套話」、「那個少年是不是有說因爲你打他,他才栽贓你」等,又將自己與姜女間的LINE對話內容截圖傳送給林嫌,協助對方。

案經監察院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由2名參審員及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認定,姜及侯所爲已嚴重減損人民對其等具有客觀、中立與公正功能等審判核心功能的信任,動搖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賴基礎,已不適宜續任法官職務,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