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萬祖母綠被友人摔破 男提告僅獲賠43萬原因曝光
臺中一名男子持有的祖母綠寶石被友人摔破,提告求償1000萬獲賠43萬。(祖母綠寶石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範姓男子2018年間帶着自稱哥倫比亞產的價值3000萬元的祖母綠寶石,給友人鑑賞,不料潘姓女子卻在玩賞間手滑,致寶石摔破且霧花,範男興訟要潘女賠償1000萬元。臺中地院日前審結,法官透過第三方鑑定,認定寶石市價僅349萬元,受損後掉價43萬元,判潘女僅須賠償4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範姓男子主張,他於2018年間將哥倫比亞產的祖母綠寶石帶回臺,供2名友人鑑賞,未料,其中潘姓女子未經他同意擅自徒手拿起並拍照,因未拿好而摔落地面,致寶石產生碎裂、凹洞、缺角以及表面霧花的情形,當下潘女即允諾會賠償,但事後卻神隱。範男控訴,他的祖母綠寶石市價3000萬元,但因潘女的過失,寶石的殘餘價值僅剩850萬元,考量後提告向其求償1000萬元。
潘女則聲稱,她的確有過失,但她認爲寶石的價值並未達3000萬元,且範男所主張的原始價值與賠償金額均過高,同時也指控,範男明知寶石寶貴,但展示時卻絲毫未採取保護措施,以輕忽的態度交付於她,因此寶石受損範男亦須負起責任。
臺中地院將寶石送往第三方鑑定中心,該中心鑑定範男所持有的寶石爲祖母綠,且判定寶石的受損並無回覆的可能,但經顯微鏡觀察後,其寶石並無哥倫比亞產地特有的的三相物,無從認定產於哥倫比亞,判定寶石的原始價值爲349萬餘元,而經摔傷後減損43萬餘元。法官就鑑定結果,判潘女須賠償43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