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運5公噸黃金赴港 3黃金盤商持不實購買證明出關被訴

臺北地檢署。(資料照)

黃氏兄弟遭檢舉3年內涉嫌運出5公噸黃金出口香港市值數十億元臺幣,疑似洗錢、逃漏營業稅。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黃氏兄弟確實從事臺港黃金交易,且都有核實申報隨身攜帶的黃金數量,不過檢察官發現黃氏兄弟申報時使用不實的臺銀購買證明,依僞造文書罪起訴黃氏兄弟和弟媳

據調查,黃氏兄弟及弟媳3人,先後設立皓康硯勤明巨永大皇家秉緒公司,長期向臺灣黃金盤商批發商銀樓或提煉業者收購黃金,每條黃金1公斤,再以隨身攜帶的方式,向海關申報搭機運出5到30公斤不等的黃金。但因黃氏兄弟攜帶黃金出國頻繁,且數量龐大,遭人向檢調告發涉嫌洗錢、逃漏營業稅。檢調查扣了4條各1公斤的黃金,黃氏兄弟否認犯罪

檢察官發現,黃姓兄弟是收到香港銀樓業者匯款後,纔在臺灣收購黃金,且運送黃金出國時,也有核實申報隨身攜帶的黃金數量,黃氏兄弟和弟媳3人,確實從事臺港黃金交易,從2016到2019年共運出逾5公噸黃金,並未假籍黃金買賣洗錢,洗錢、逃漏稅罪嫌不足。

但檢察官查出,黃氏兄弟明知黃金是向盤商等收購,並非向臺銀購買,但出境時卻向海關提出的不實臺銀購買證明,因此依僞造文書罪起訴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