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6家上市公司或實控人被證監會立案,這家明星公司被查

12月23日,天順股份(002800.SZ)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普宇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被證監會立案。

這是12月20日以來,三天內有6家A股上市公司相關方被證監會立案。

嚴監嚴管

今年5月24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則,交易所層面對減持指引和詢價轉讓指引進行同步修改,對上市公司減持做出系統性規範,被稱爲A股史上最嚴、最全的減持規定,該規則對各類違規減持行爲進行了封堵,從股東身份、交易方式、各類工具等角度對可能存在的“繞道”方式做了系統梳理和全面規範。在行政執法層面,辦法明確可以責令當事人購回,並向上市公司上繳價差,增強了監管措施的實效。

在“嚴監嚴管”背景下,證監會持續強化對股東減持行爲的監管,嚴厲打擊、從嚴懲處違規減持行爲,維護市場交易秩序,這體現在天順股份、新易盛這兩項立案調查上。

天順股份主要從事大宗貨物和大件貨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業務。今年前三季度,天順股份實現營收10.11億元,同比增長29.55%;歸母淨利潤1809.54萬元,同比增長10.93%;扣非淨利潤1527.28萬元,同比增長18.58%。

此次公告中,天順股份並沒有披露案件細節。

近兩年天順股份可謂麻煩不斷,先是因爲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者鑑證報告,被深交所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爾後天順股份及實際控制人王普宇、胡曉玲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上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立案。

今年6月2日,天順股份披露該案的處罰結果。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天順股份及實際控制人王普宇、胡曉玲收到新疆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和相關高管被處罰款1095萬元。其中,天順股份被給予警告,並處300萬元罰款;王普宇被處435萬元罰款;胡曉玲被處110萬元罰款。

12月22日晚間,新易盛(300502.SZ)公告稱,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等行爲,公司實際控制人高光榮被立案調查;

新易盛作爲光模塊領域的重要企業,也是“CPO三劍客”之一,憑藉其在AI等熱門領域的業務佈局,股價表現一直亮眼。2023年股價暴漲191.16%,今年以來又上漲了161.20%。

公告顯示,高光榮曾在2023年數次減持,2023年4月26日,新易盛披露過高光榮的減持計劃,高光榮計劃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5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99%,佔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4200股後總股本比例的0.99%;2023年7月21日,高光榮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原減持計劃中剩餘可減持股份將不再減持。高光榮於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822.35萬股,佔公司現總股本比例1.23%,減持股份比例達到1%。

高光榮在減持過程中因公司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減持數量超過最初減持預披露數量,且最初減持預披露公告中股份來源未涉及2022年度權益分派股份,此情況或與此次立案有關。

新易盛最新市值912億,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高光榮持有公司股票5246.10萬股,按照最新股價計算,持股市值約爲67.50億元。

新易盛並沒有披露高光榮被立案調查的相關細節。新易盛表示,高光榮因其個人轉讓股票事宜被立案調查,與公司經營無關,不會對公司產生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

明星公司被查

12月20日晚間,豆神教育公告稱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豆神教育因AI+職業教育概念曾在市場上掀起波瀾。自9月24日起,其股價從約2.6元每股一路飆升,一度漲至13.5元每股,漲幅接近5倍,成爲市場焦點。

豆神教育此前在信息披露方面已出現問題,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累計應披露未披露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高達45504.81萬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47.28%。12月20日晚間豆神教育同步公告,深交所也對豆神教育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處分決定,並對公司給予通報批評,並對董事長、時任總經理、時任代行董事會秘書竇昕,時任董事會秘書陳釗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對總經理趙伯奇、董事會秘書崔霄雨發出監管函。

12月20日,金花股份(600080)發佈公告稱董事長邢雅江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董事長邢雅江進行立案。

金花股份主營中成藥、生物藥、化學藥的研發、生產和營銷,其“金花”牌轉移因子系列藥作爲人體免疫調節類藥品,銷量一直在全國市場穩居前列。

今年6月21日,金花股份發佈公告稱,陝西證監局認爲,金花股份業績預告披露的歸母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金花股份董事長邢雅江、總經理代財務總監韓卓軍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陝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邢雅江、韓卓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述公告顯示,2024年1月27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實現歸母淨利潤爲-2092.41萬元至-1606.67萬元;3月28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母淨利潤爲-4900萬元至-4200萬元。4月27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爲-4289.06萬元,此前披露的業績預告同修正業績及最終業績相比,差異幅度超過50%。

此次調查是否與警示函有關還不得而知。

除了上述提及的公司之外,12月21日,莫高實業(600543.SH)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董事長杜廣真通知,其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內幕交易,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杜廣真予以立案。

12月20日,新迅達(300518.SZ)及實際控制人吳成華12月20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成華先生立案。

2024年以來,因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逐步增多,證監會此前就表示,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對保障市場公平、透明、穩定具有重要作用。在全面註冊制背景下,監管部門會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同時,對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細緻,對信息披露的質量要求也更爲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