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年無人繼承 國庫收4.5億土地

財政部國產署公佈今年前5月處理無人繼承遺產案件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一位1977年即開始處理的黃姓地主遺產案終於結案,其名下30筆集中於臺北市山區價值4.56億元土地皆歸爲國有,創下近10年來最大土地遺產歸國有案。

國產署解釋,依據民法無人繼承相關案件,繼承人或繼承人不明者,利害關係人檢察官可以聲請法院擔任遺產管理人,國產署以及其分署則會被指定擔任遺產管理人。

擔任無人繼承遺產案管理人要處理多項複雜的管理作業,包含「遺產留有大筆債務,多涉有訴訟爭執」、「債權複雜,清理又困難」、「已經被強制執行,但是無人應買」,這些案件處理時間冗長,最著名的案件就是「十信案」從1980年代處理至今都尚未結案。

國產署統計,今年前5月清理結案共76件,包含土地104筆,11棟房屋現金4000多萬元及證券權利等,收歸國有的遺產總額達到21.6億元,已經超越過往各全年的成績,創下歷年最多的紀錄

財政部官員表示,今年的大案就有7件,遺產價值合計超過15億元,平均每件3000萬元以上,主要是被繼承人留有雙北精華區的土地。

最大案就黃姓大地主過世所遺留的30筆土地,當時因該地主債務過於複雜產生訴訟,導致繼承人拋棄繼承、成爲無人繼承案件,近期該黃姓大地主的訴訟逐步落幕得以結案,其名下的土地價值因40多年不動產上漲而水漲船高,且多集中在臺北市文山區,土地價值(以土地公告現值來看)逾4.56億元,是近10年來最「豪」的土地遺產案件。

官員表示,黃姓被繼承人名下的30筆土地是零星、散落的,並非是一塊完整大土地,所以收歸國有之後還要再進一步勘查確認使用方式,不一定會標售變現。

國產署統計,截至目前爲止,手上還有1888未結案,爲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近期訂定年度清理計劃,加速清理代管的遺產案件。惟從2018年到今年5月已經處理886案,累計遺產總值38.4億元已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