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臺人在韓犯下重大竊案 韓檢察事務官來臺取贓
4年前臺人在韓犯下重大竊案,韓檢察官來臺取得贓款。左1爲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葉詠嫺、左2爲駐臺北韓國代表部領事、左3、4爲韓國法務部指派代表、右3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副襄閱主任檢察官郭瑜芳、右2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右1爲檢察官何克凡(法務部提供)
臺灣司法互助又有斬獲!臺籍林姓人士4年前在韓國犯下竊盜案,偷取韓籍老翁韓元4510萬9000元(摺合約新臺幣100餘萬元),返臺時被警逮獲。臺韓歷經4年折衝,韓國終於派檢察事務官在日前前往新北地檢署領取贓款,創下臺韓近年首件跨境返還贓款之成功案例。
法務部說,本案源於2019年間,臺籍林姓被告在韓國侵入韓籍被害人住處,竊取被害人置放於屋內之韓元4510萬9000元現金款項後,即攜款搭機入境桃園國際機場,隨即爲警方查獲,查扣贓款。臺韓雙方都非常重視本案,在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法務部調查局國際事務處及新北地檢署與韓國法務部多方努力下,除完成跨境取證外,韓國檢察事務官並來臺取得贓款。
韓國法務部指派國際刑事課檢察事務官及承辦本案的搜查官於15日前往新北地檢署,爲該國被害人領取犯罪不法所得韓元4510萬9000元。成爲臺韓近年第一件跨境返還贓款之成功案例。
法務部強調,本案在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財政部關務署等單位協助下,順利將贓款交由韓方代表攜返韓國,返還年邁韓籍被害人,使其得以安養天年。
法務部說,臺灣與韓國近年來司法互助頻繁,合作腳步穩健,本次成功跨境返贓,展現臺韓司法互助又更上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