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遭謀財害命?律師詳解遺產「母只能繼承200萬」
賴男家屬指控,賴男墜樓身亡疑因繼承上億遺產奪命。(合併圖/左爲賴男阿公,右爲賴男,民衆提供)
臺中市一名擁有5億身價的18歲賴姓高三生,與夏姓代書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後離奇墜樓身亡,賴母出面指控是遭「謀財害命」,檢方訊後認定夏涉犯殺人罪嫌,諭知30萬元交保,進行相驗解剖,全案偵辦中。而賴姓高中生名下5億遺產如何分配?律師王至德在粉專做出明確解說。
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指出,賴姓高中生因沒有子女,所以配偶夏男跟賴母爲法定繼承人,本來應該是一人一半,但因賴母爲大陸籍,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只能繼承200萬,剩下的都是夏男的。
不過,如果夏男被發現殺害高中生配偶屬實,則原本可繼承的遺產,則會變成高中生阿公賴翁的子女「長男、長女、次女、參女」共同繼承。
王至德提出以下三大點分析:
一、 次男的遺產:印尼妻的女兒繼承,中國陳小姐因爲超過三個月沒聲請繼承,失去繼承權。
二、賴翁的遺產:賴妻、長男、長女、次女、參女有繼承權,高三生本來是次男的小孩,所以原本會跟印尼妻的女兒一起代位繼承,兩個人各可以拿到1/12的賴翁遺產,其他繼承人拿1/6遺產,但是賴翁認領高三生,所以變成賴妻、長男、長女、次女、參女、高三生、印尼妻女兒(代位繼承)各分1/7賴翁遺產。
三、高三生的遺產:沒有子女,所以夏地政士助理跟中國陳小姐爲法定繼承人,本來應該是一人一半,但是陳小姐是中國人,所以只能繼承200萬,剩下的都是夏地政士助理的。如果夏地政士助理被發現殺害高三生,則夏地政士本來可以繼承部分就會變成「長男、長女、次女、參女」共同繼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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