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車連環撞死恐慌男 檢認無肇責不起訴

韓男開車行駛高速公路,突然恐慌症發作,車停路肩要換手駕駛,下車時倒臥在地遭謝男後車連環撞死,臺中檢方以謝男並無肇責而予以不起訴。(陳淑芬攝)

韓姓男子酒後、服藥後,清晨5時開車載女友國道途中恐慌症發作,車輛一度失控,停妥在路肩,下車要換手開車,沒想到,突然倒臥在地,慘遭6輛後車連環撞死。韓男胞姊控告第一輛撞人的謝姓駕駛過失致死及肇逃,檢方以韓不當進入高速公路車道在先,當時天色昏暗及高速行駛狀況,後車難以避免撞擊,並引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7號解釋文,無過失不追究肇逃罪責,而予以不起訴。

60歲韓男在2019年2月11日清晨5時,駕駛自小客車載陸姓女友行駛國道1號高速公路,從彰化要北上臺中,行經184.5公里處突然恐慌症發作,頭部後仰、頭部僵硬,腳還踩着油門車子一度失控撞上內側車道護欄後,經緊急一手拉方向盤、一手拉排檔桿到P檔,才慢慢停到路肩。

車子停妥後,韓男在車內休息,告訴陸女須換手開車,陸女擔心韓男再度發作,打110電話求助。陸女說,韓男下車後,她則在車內直接從副駕駛座鑽爬到駕駛座,還在講電話,就突然聽到「砰」的一聲,就看到韓男被撞躺臥在外側車道,當時天色尚昏暗,她緊急下車站在韓男旁邊揮動外套警示。

經抽血檢驗,韓男血液驗出酒精濃度,換算爲呼氣酒精是0.54mg/L,還含有常用於治療癲癇及恐慌症的第四級管制藥品氯硝西泮代謝物成分,經法醫研究所鑑定,該藥物有較強的麻醉、鎮靜、安眠及止痛等效果

韓男胞姊、姪子等人證實,韓男罹患恐慌症。檢警調閱案發前後,多部行經車輛的行車紀錄畫面,在清晨5時,韓男下車後,站於路肩;5時2分,謝男行駛到車禍地點時,韓男已倒臥在外側車道,但並未拍攝到謝男撞擊韓男前畫面。

謝男指稱,他行經車速約100公里,行駛在外側車道,他看到有事故車停在路肩,接近時,又看到車道上有長長、橫橫的東西,他當時想要閃,但路肩又停事故車輛,導致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他車停在路旁打電話報警,指稱他在國道疑似撞到人,並告知地點;有名女駕駛也撞壓到,而停車,他告知她已報警,車上還有母親大嫂,因爲現場後車好像失控,爲顧慮到危險性而離開。

檢察官認爲,謝男是否有肇事責任是此件交通事故重點, 檢警勘驗謝男肇事車輛,發現前保險桿下方破損,離高度約35至40公分,顯示撞擊時,韓男應是躺臥,而非站立,認定是韓男夜間進入高速公路躺臥外側車道,衍生連環碰撞車禍。

檢方以韓男是酒後開車因恐慌症發作,而停車在路肩,下車站在路肩時不當進入高速公路,並倒臥在外側車道,現場並無夜間照明,天色昏暗及高速行駛等狀況,導致謝男難以避免肇事,認定韓男並無致死過失。

在肇逃部分,檢察官並引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7號解釋文,謝男既然無車禍肇事過失,自難以認定有肇逃責任,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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