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收賄2300萬判12年 史上最貪女檢3月8日發監執行

臺北地檢署本月8日將傳喚涉貪被判刑12年定讞的前檢察官陳玉珍到案入監執行。(圖爲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向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包庇掩護非法賭博電玩店,收賄達2300萬元,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成爲女檢貪污判刑定讞的首例,臺北地檢署收到定讞判決後,已通知陳玉珍3月8日到案發監執行。

被稱爲「最貪女檢」的前檢察官陳玉珍(57歲),承辦過尹清楓命案等重大刑案,但因被控在1999年起,收受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按月行賄25萬元,再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男所有案件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護航,總計6年多時間內,收賄達2300萬元。

陳玉珍遭起訴涉嫌貪污罪後,已繳回不法所得,但臺北地院2014年她12年徒刑,上訴歷審維持原判刑度全案在2019年2月28日定讞,發交臺北地檢署執行,據悉,臺北地檢署在收到相關案卷後,不到一星期,已通知陳玉珍本月8日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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