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縣市貧窮線調高! 北市「月收低於2.4萬」就算中低收入戶
▲6縣市貧窮線調高!北市「月收低於2.4萬」就算中低收入戶。(圖/ETtoday資料照)
衛福部日前公佈109年度各縣市最低生活費,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金門縣與連江縣等6縣市貧窮線皆上調,其中臺北市低收入戶標準從1萬6580元調至1萬7005元,爲全臺最高;中低收入戶也調高至2萬4293元,若同時符合各縣市動產與不動產規定,即可申請補助。
衛福部社工司司長李美珍受訪時表示,各縣市最低生活費標準,是依照《社會救助法》第4條,以該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訂定,但新年度計算數額若較現行生活費變動達5%以上,就應進行調整。衛福部每年9月會計算出新年度數額,並於10月初公告。
根據社工司公告,109年度最低生活費調高的6縣市中,臺北市從1萬6580元調至1萬7005元,新北市從1萬4666元調高至1萬5500元,桃園市由1萬4578元調高至1萬5281元,臺中市由1萬3813元調高至1萬4596元,金門縣與連江縣由1萬1135元調高至1萬1648元。
中低收入戶標準爲最低生活費乘以1.5倍,以此推算,6縣市標準亦往上調,臺北市調高至2萬4293元,新北市調高至2萬3250元,桃園市調高至2萬2922元,臺中市調高至2萬1894元,金門縣與連江縣調高至1萬7472元。
依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臺低收入戶約有14萬2456戶、30萬2698人,中低收戶有10萬9807戶、31萬8432人,李美珍表示,符合資格者現在就能開始申請,因爲標準調高,明年中低收入戶人數理論上還會增加。
▼100年度至109年度貧窮線一覽表。(圖/取自社工司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