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交保金暴增 合議庭要他10點前拿出1億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臺灣高等法院15日將原交保裁定撤銷交由新北院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合議庭稍早諭知兩人再分以1億、1000萬元交保,並拍照回報、限制出境8月,要求兩人覓保直到晚間10點前。(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共犯張旭升500萬元交保,但須配戴電子腳鐐;臺灣高等法院15日將原裁定撤銷交由新北院更裁。
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公訴檢察官說郭哲敏觸發電子腳鐐示警高達926次,郭則說是因他住在機場旁,合議庭稍早諭知兩人再分以1億、1000萬元交保,並拍照回報、限制出境8月,要求兩人覓保直到晚間10點前。
高院指出,新北地院對於郭哲敏何以與張旭升無串證必要、原裁定主文所示具保等手段何以得防免被告2人逃亡及串證,均未妥適說明,尚屬理由不備,檢察官提起抗告爲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應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更爲裁定。
郭哲敏與張旭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公訴檢方指控,郭哲敏交保兩次,第一次電子腳鐐示警就高達926次,兩次交保加起來近千次示警,另外包含882電量告警,此外通話常非由郭本人接聽,懷疑郭在測試電子腳鐐功能,認爲郭態度惡劣,在押期間也透過家屬發文讓媒體帶風向。
郭哲敏則說,他家就在松山機場旁邊,常發告警是因爲電子腳鐐接收到機場的基地臺或是GPS定位失準,若有需要他可以去住飯店直到下次開庭審理,更抱怨電子腳鐐旅充有陣子壞掉他都不敢出門,認爲再押他沒有道理,喊冤「一定要押到我認罪嗎?請司法還我公道」。
張旭升則說,他沒有跟其他被告接觸;辯護人表示,高院撤回理由之一是張旭升對於證人之一曾有另案暴力行爲,但辯護人認爲張旭升當時是因其他債務糾紛纔會對該名證人有暴力行爲,與勾串有差,認爲裁定引用錯誤內容,交保金額提高或有其他要求、禁令都會同意。
合議庭在評議15分鐘後,諭知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今日讓他們覓保至晚上10點,就要暫回看守所、恢復收押狀態,若不能在20日下午3時前交出保證金,就需延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