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吸金130億 兆富負責人曾奎銘152人被訴 查扣13億資產

臺北地檢署

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涉嫌長期違法在臺灣銷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基金,以8至15%報酬率吸引投資人,吸金逾130億元,造成上市櫃公司及投資人800多人受害,臺北地檢署今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起訴兆富負責人曾奎銘及幹部、員工共152人,另名負責人劉錦華因未到案遭通緝。檢調共查扣現金、不動產共約臺幣13億元的不法所得,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澳豐金融集團(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登記於地中海島國賽普勒斯,旗下基金以匯率套利型商品爲主,通稱澳豐基金,聲稱每年報酬率平均可達8%,但未獲主管機關覈准在臺銷售,澳豐基金透過兆富公司等通路推銷招攬,不少上市櫃公司及投資人受害。

金管會認爲,澳豐基金未經主管機關覈准,不得在臺銷售及私募,澳豐及上游的兆富公司,也並非境外基金總代理,金管會於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23年曾7度將相關案件移送調查局。北檢檢察官王貞元2019年就偵辦銷售澳豐基金的主要通路兆富負責人曾奎銘,曾男2020年一審被判刑2年3月。檢方認判刑過輕,提起上訴。

但曾事後又重操舊業,繼續非法販售澳豐AA基金,北檢檢察官林希鴻二度指揮調查局約談兆富負責人曾奎銘到案。

起訴指出,曾奎銘2000年成立兆富公司,未經金管會許可,在臺非法銷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澳豐AA、CCIB、CCCL、CCAM、IWML等公司債券及基金,並保證投資報酬高達8%至15%間,商品沒有或極低損失風險,且商品多爲到期返還本息並附加約定報酬,吸引投資人購買。

兆富大批業務員指示投資人,以外匯結購美元、歐元、日圓或澳幣,匯款至指定銀行,購買這些非法境外金融商品。投資人因去年112年2月起,陸續發覺無法贖回投資本金及利息,投資血本無歸,向檢調報案。總計被害人高達804人,被害金額包括美金4億4314萬4299元、港幣92萬3100元、日圓7億6726萬8244元、澳幣196萬5497元、歐元539萬3510元及臺幣約1億3200萬元,合計共130多億元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