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猴闖世新大學徵人 法官認「同社團招募成員」不罰確定
▲疑似八大行業的5名男子闖入世新大學進行招募,法院裁定不罰確定。(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邱中嶽攝)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今年4月驚傳有5名疑似從事八大行業的男子,闖入世新大學隨機搭訕女同學,甚至在教室白板寫下「初入八大」進行招募,畫面曝光後引發議論。當時警方認5人行爲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法院裁處,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八大不代表涉及不法,搭訕也是和平進行,難認有造成校園混亂,裁定5人均不罰。警方不服又提出抗告,法官認爲5人與社會、宗教團體、社團在校園內招募人才的行爲相同,再度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警方移送意旨指出,丁姓、高姓、朱姓、蔡姓、吳姓男子在今年4月23日上午,闖進世新大學傳播大樓教室後,不僅在白板寫下「初入八大」等招募字句,還留下IG帳號並錄影PO網,還在校園內以隨機招募方式騷擾女同學,認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藉端滋擾」規定,移請法院裁處。
經查,5人確實在教室內宣傳拍片,與女學生說話,並開車載該名女學生離開校園,其中2人也坦承當天是爲了招募學生從事酒店公關纔會進入學校。
不過,法官認爲5人上述行爲均是和平進行,並無喧譁、吵鬧、使用暴力之行爲,故難認有何造成校園混亂、影響安寧秩序之情形,縱認5人未經同意擅自闖入校園使用白板,惟難以看出是否有影響到學生上課或自習等。
法官也說,白板上所寫之內容,本質上乃屬徵人廣告之一種,而所謂「八大」亦僅屬特定行業之代稱,並非必然涉及不法;雖將教室內影片上傳IG,但僅是日常生活之分享,並不會造成網路秩序之混亂,故裁定5人均不罰。
警方再抗告,表示「校園神聖不可侵犯」,豈可讓八大行業肆無忌憚進入校園徵才、尋人,主張應懲罰被移送人5人。
不過法官認爲,世新大學爲公開校園,除非校方特別管制,本來就能自由進出,且校內不時可見各類社會、宗教團體、社團在校園內或教室白板上徵求連署、尋求認同、傳佈特定理念、招募成員,和被移送5人的行爲本質上沒有差異,5人也未造成大學校方、教師、學生在研究、教學或其他活動的妨礙,並無侵害校園安寧秩序或危害之虞,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