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伍奕蓉受賄案一審開庭
11月6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百色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伍奕蓉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至2021年,被告人伍奕蓉利用擔任平果縣副縣長、田東縣副縣長、百色市體育局局長、凌雲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廣西凌雲縣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某、平果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樑某等7 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用途變更和學校籌建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800餘萬元。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伍奕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伍奕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伍奕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因案情重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親屬、部分黨員幹部旁聽了庭審。
【來源: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