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案一審開庭

財聯社8月22日電,今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一案。

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1月至2023年春節前,被告人郝宏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股份購買轉讓、工程承攬、商品銷售、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498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郝宏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郝宏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郝宏軍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羣衆40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