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稱立委職權是打弊 林志潔批藍白:偷渡修改憲法非常不對

▲陽明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中)批評立院「偷改」憲法。(圖/林志潔辦公室提供)

實習記者歐承翰/臺北報導

憲法法庭昨天進行言詞辯論,大法官質疑,查弊案是否爲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職權?此言引起白營立委不滿在社羣表示,立委就是要來打弊,不然要幹嘛?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今(7)日迴應,憲法沒有說立委的主要工作是打弊,調查權僅是輔助性權利,若是侵犯其他權力分立機構的本質,等同利用立委職權偷渡修改憲法,非常不對!

林志潔指出,民衆黨立委昨日在被大法官問「打弊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嗎?」後,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委員就是要來打弊啊,不然要幹嘛?對此,她解釋,大法官問的是,憲法規範立法院的核心職權是什麼?

林志潔提到,查弊這事,憲法規定私人違法有司法調查,公務員違法是監察院調查,沒有說大家選你立法委員出來的主要工作是打弊,「調查權」是輔助性權力,目的是讓你做好「訂立法律」、「監督行政」和「預算審查」三件事,不是讓立委不務正業,喧賓奪主。

林志傑舉例說明,一個水果罐頭工廠,目的在生產水果罐頭,公司當然也可以有市場調查部,以瞭解市場的反應,但你的本職就是生產水果罐頭、不是開民調公司。所以她也支持要給立法院輔助性的調查權,不然立委沒有武器很難打仗,但「目的是作戰不是做武器」,不要弄錯重點。

林志潔強調,輔助性權力不是立院的本質,一旦它僭越侵犯到其他權力分立機構的本職,例如監察院或司法院,等於用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在偷渡修改憲法,非常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