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變住家?宣稱住家戶數與事實不符遭罰!
公平會表示,興富發公司及巨豐公司銷售「文心愛悅」建案,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並在興富發公司網站轉載「住家569戶、店面8戶」報導內容,給一般人的印象是案關建案除店面8戶外,其餘569戶都是提供住宅使用。
但據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意見,該建案並未申請變更用途,依覈准平面圖說及面積計算表,店鋪共8戶、辦公室共177戶、集合住宅共392戶,如果辦公室擅自變更爲供住宅使用,則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應依同法第91條規定予以裁罰。
公平會提醒,業者如果要提供資料給媒體報導,應該注意所提供的資料及報導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且以預售屋爲例,一般民衆只能依賴建案業者所提供的各種資訊評估參考,因此,如果報導刊登內容錯誤,業者又疏於查證,進而將錯誤資訊轉載於公司網站,則可能構成不實廣告,而有違法問題,除商譽受損外,亦會受處罰,建商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