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住家、辦公室遭搜索 花蓮教育處長、體育會理事長涉貪羈押禁見

花蓮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遭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蕭可正翻攝)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花蓮教育處針對鯉魚潭水上訓練基地等公共工程採購案等3個工程涉有弊案,地檢署長期蒐證,於10日上午7時許持搜索票搜索教育處等共7處,約談教育處長李裕仁、花蓮縣體育理事長汪錦德廠商及其他相關人員共10人,對李、汪聲押,晚間10時左右,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地檢署指出,接獲情資教育處對3工程涉有弊案,10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高雄市調查處及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前往搜索7處及約談10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全案疑似涉及泄密、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認爲李裕仁及汪錦德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餘包括廠商等人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