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嘉義貪官公然向綠能業者索賄 義竹鄉公所課長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 。(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震驚!嘉義縣義竹鄉公所建設課曾姓課長涉及光電弊案,被指向綠能光電業者索取不當利益,嘉義檢調昨日執行搜索,帶回曾男等人。經過復訊後,今日嘉義地院已將曾男羈押,其他人被請回。
檢調錶示,綠能光電業者謝姓及張姓男子在義竹鄉承包大型光電工程,曾男覬覦光電工程龐大利益,去年底竟向光電業者聲稱自己可以決定行政處分輕重,涉嫌向業者索取部分工程施作,意圖從中牟取不當利益。
檢察官昨(2日)指揮調查官前往曾男住處、辦公室等處執行搜索,並帶回曾男,以及業者謝男、張男及證人蔡男等人到案說明。今日凌晨復訊後,將曾男依串證之虞,向地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男等人請回,稍早裁定準押。
嘉義地院表示,曾男不僅否認犯行,且與證人蔡男證述不符,審酌業者謝男、張男等人的證述,加上業者提供的錄音檔案、LINE對話截圖等,另外,還有曾男自承知悉工程有違法情形,且其確實曾於住處附近與業者謝男見面,犯罪嫌疑重大。
地院指出,曾男涉嫌利用擔任建設課長身分,向業者謝男等人以暫不向權責單位查報爲由,要求工程分包與其指定的人施作而朋分工程利益,屬於違背職務行爲範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
法官審酌案件若起訴後,勢必聲請謝男等人到庭進行對質、詰問可能性,以曾男擔任義竹鄉公所建設課長職務,要求朋分工程施作利益行爲,顯見曾男有倚仗所處公務員身分、地位要求與職務無關利益情形。嘉義法院依照相關證據內容,尚有共犯待查證,有勾串證人之虞,因此,曾男有羈押必要的理由,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