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惡男尾隨女子返家 扯褲強摸下體慘了

新北市簡姓男子今年228假期間,尾隨女子進入其在板橋新海路的住處,並用下體磨蹭對方,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簡男。(蔡雯如攝)

新北市簡姓男子今年228假期間在板橋區新海路上游蕩,見花花(化名)準備打開大門返家,未料他卻趁機尾隨花花進屋,強行將對方推倒在地,並拉下褲子,用下體磨蹭對方,花花驚嚇過度,不斷呼救反抗,所幸同住房客即時到場救援,簡男才奪門逃離現場。新北地檢署近期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簡男2月28日下午1時許行經板橋新海路周班時,見花花獨自返家,一時性慾高漲,未經對方同意侵入住宅,隨後將花花推倒在地,造成她手肘、膝部多處擦傷,簡男接着動手拉下花花褲子,並用另一隻手及下體不斷磨蹭花花下體。

花花驚嚇過度,不斷呼救、反抗,同住的吳姓房客聽到求救聲後,立刻開門查看,並將簡男拉開,而簡男則趁機逃離現場。事後,花花前往驗傷,併到派出所報案,而簡男也在到案後坦承全部犯行。

檢方依花花驗傷證明、監視器翻拍畫面等證物,認定簡男涉販性侵未遂等罪,依妨害性自主罪的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和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傷害罪起訴簡男,並請從一重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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