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騎車尾隨前女友…趁停紅燈偷襲「狂摸胸」!被逮嗆:我男子漢

臺南1名王男子被分手後竟騎車尾隨女友襲胸,被依性騷擾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強制猥褻罪8個月。(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臺南報導

臺南1名王姓男子因不滿被分手,竟趁前女友小蕙化名)下班時騎機車尾隨她返家,過程中還不時強行襲胸,路過民衆查覺有異連忙報警警方到場後,王男起初還霸氣表示「男子漢敢做敢當」,豈料出庭後卻改口稱只是想談事情,可能過程中有不小心碰到她胸部。臺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王男有期徒刑3個月;強制猥褻罪8個月,全案可上訴。

王男和小蕙過去爲男女朋友,小蕙2018年9月向王男提分手時表明希望能好聚好散,但王男不願接受還持續糾纏。同年12月王男趁小蕙下班時騎機車隨在後方,盼能與她溝通,過程中雖不斷被甩開但仍不死心,不只從後方強行攔阻,還違反對方意願,一手拉住小蕙手部,另一手強行摸胸,強制猥褻得逞,讓小蕙身心俱疲。

路過民衆聽到小蕙不停嘶吼「你要幹嘛」,又見男方瘋狂以徒手控制女方機車頭,驚覺有異,馬上報警。警方到場後,王男對於女方指控摸胸一事全盤接受,還霸氣的說,「我承認!男子漢敢做敢當」。

事後,王男在法庭上改口辯稱,2人在拉扯過程中他確實有拉住小蕙手腕,但堅決否認有摸胸等趁機性騷擾或強制猥褻的犯行,而會騎機車向前擋住女方是因當時路口人潮衆多,擔心女方煞不住纔會上前協助,可能在溝通過程中也有不小心碰到她胸部。

法官審後認爲,王男分手後未考量兩性間應有的尊重,竟爲滿足私慾,趁小蕙不注意對她襲胸,還強行拉扯女方強制猥褻,嚴重侵犯了小蕙的身體隱私,雖犯後仍未對女方賠償或道歉,但考量女方審理時表示不希望本案對王男造成過大影響,分別判他性騷擾罪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強制猥褻罪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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