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分居他怒潑強鹼 軍情局士官長判刑2年緩刑免關

案發現場地上一片脫落的頭髮,就是陳女因遭丈夫強鹼灼傷導致。(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發生在2017年7月,住在臺北市士林,任職軍情局的朱姓士官長因不滿妻子提議分居,竟朝妻子潑強鹼,造成妻子多處灼傷,連頭髮都大片剝落。士林地發法院宣判,由於雙方已以250萬和解,因此朱姓士官長被依重傷害罪判刑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朱男陳姓妻子結婚4年,卻經常因家中寵物貓問題口角,加上2人生活習慣差距大,多次因離婚、分局爭吵。2017年7月1日上午,陳女提議分居後外出,朱姓士官長卻先到住家附近五金行購買「氫氧化鈉」強鹼,待陳女夜間返家,竟直接朝其臉部頭部潑灑,陳女當場淒厲慘叫,不僅臉部、背部有嚴重灼傷,頭部頭髮整片被燒到脫落。忍着痛楚,陳女衝下樓向大樓警衛求助,全案因此曝光

朱姓士官長辯稱,因陳女堅持離婚,爲了讓她冷靜,纔會隨手拿起水桶向陳女潑灑。檢方認爲,雖然陳女經治療後尚未達到重傷害程度,但朱姓士官長涉犯的仍爲重傷害未遂。

審理期間,陳女的復原狀況良好原本視力嚴重受損幾近失明,幸好經過治療後,視力恢復到0.3至0.4。朱姓士官長也與陳女談和解,雙方談定250萬元,陳女表示願意撤告。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則還是以重傷害未遂罪判刑,但因和解,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