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對班長、輔導長、人官施暴 判刑1年緩刑2年

國軍防災

地方中心臺東報導

中華民國國軍怎麼了?臺東一名陸軍一兵陸續向班長上尉輔導長、中校人事科長施暴,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等於「留校察看」,全案還可上訴。

這名服役於陸軍臺東太平營區陳姓一兵,去年年6月間因打掃勤務未盡職被王姓士官班長糾正,陳兵心生不滿竟然拿電風扇砸向班長並將他推倒。

幾天後,陳兵休假返回營區時和衛兵發生口角,陳姓中校人事科長前往處理,陳兵控管不住情緒又欲衝向前,經旁人制止才未發生暴力

周姓上尉輔導長獲悉後,將陳兵帶回安撫情緒,陳兵在輔導長室抱怨自己休假管制不合理火氣又升了上來,以腳踢輔導長右小腿,接着和輔導長扭打。

營區長官認爲陳姓一兵陸續和士官、尉級、校級軍官發生衝突,暴行犯上又屢勸不聽,將他移送法辦法官依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判刑1年,緩刑2年,罰180小時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