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魔音穿腦 惡鄰條款驅逐住戶

大樓管理人員昨表示,管委會還沒收到判決書不方便說什麼,不過也透露,該戶人家還沒搬走真困擾。部分住戶則私下說,法院都判準了,總算可以用公權力趕走惡鄰;謝則對判決結果沒有迴應。

判決指出,謝男2013年11月起即經常在4樓住處發出警報聲及音樂聲,雖一度同意將聲音調小,但去年1月起故態復萌。管委會統計,從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止,住戶投訴謝某製造噪音超過60次,高市1999專線也接獲檢舉逾10次。

管委會表示,謝除半夜不定時製造噪音擾人清夢,去年4月還有1次從晚上8時大聲播放音樂到翌日白天,不管電話、親訪、張貼公告在他家、寄存證信函均置之不理,警方上門超過20次他也依然故我,部分住戶因此搬家。

此外,謝還會在停車場高速駕駛、隨意鳴按喇叭,甚至曾拿疑似攻擊性武器跟蹤住戶,住戶們忍無可忍,去年6月提案強制謝某遷出,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全社區240戶有逾8成、共193戶出席,其中181戶贊成,表決通過。

去年9月管委會通知謝自行搬走未果,向高雄地院聲請強制遷出,審理時謝從未出庭;大樓保全則證稱,就連在管理室裡還可感受到音樂振動。

法官根據警方、高市府工務局、管委會送達通知書等證據,認定謝的行爲確已妨害鄰居安寧經告知超過3個月未改善,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遷離事由,審酌後判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