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樓上鏟薄地板夜間杆面 釀魔音穿腦討錢敗訴

桃院法官判提告的住戶敗訴。(蔡依珍攝)

藝人隋棠與樓下鄰居紛爭讓社區大樓噪音問題引發熱議,桃園也有住12樓的陳姓屋主,控13和14樓的鄰居將地板鏟薄、半夜洗衣、夜間用杆面機等,導致魔音穿腦、影響生活,提告求償20萬,但屢屢到場的環警單位都查無具體事證,2住戶不堪其擾也已搬離,桃院法官判陳敗訴。

家住楊梅某社區12樓的陳姓母女檔控訴,正上方13樓的鄰居入住後無端將地板鏟薄,平日在樓上用力踩踏、放置物品,半夜又長時間使用洗衣機,導致她因噪音引起耳鳴及血栓而多次就醫。她們也控訴14樓鄰居,平時經營蔥肉餅,小孩不分日夜都在房內奔跑、敲打牆壁、拉桌子、砸椅子,屋主則在夜間使用攪面機,發出如脫水機的低頻噪音。

陳姓母女更爆鄰居在陽臺違法裝鋁窗,洗衣機在陽臺密閉空間運轉,聲響及震動讓她們不堪其擾,提告要求恢復樓層地板、拆除增建的後陽臺,並向2住戶各求償20萬元。

13樓住戶矢口否認刨除地板磁磚,且家中還鋪設木質地板,也沒有踩踏地板或半夜洗衣。14樓住戶也說從未放任子女在屋內喧鬧,也沒有半夜拍打麪糰或杆面,從未有其他住戶投訴或抗議。

桃院法官審理,認爲陳姓母女診斷證明書沒辦法證明是這2層樓的住戶發出的噪音,環保局2次勘查紀錄,只查到油煙異味,停留40分鐘都查無噪音。警察局去年2月至10月受理檢舉陳情,到場也都沒有發現製造噪音的具體事證。

法官認爲,以常理而論,陽臺加裝鋁窗,外界聽聞發出的聲音只會更小、不會更大,並指陳姓母女要求作證的友人只是偶爾來住、鄰居也非垂直上下樓關係,沒有傳喚必要,且樓上2住戶都已搬離,沒有勘驗必要,判陳姓母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