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國有林地兼顧人民生計 林務局大隊人馬親自玉井座談
立法委員郭國文(右一)邀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等相關部代表舉辦座談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說明會,現場回覆鄉親的疑問。(劉秀芬攝)
爲了協助山區居民承租國有林地遇到的種種問題,立法委員郭國文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等相關部會官員,於玉井區公所與鄉親舉辦座談,林務局也特別加派同仁,現場於一一回復鄉親個案諮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爲解決國有林地遭佔用問題,同時維護在地住民生計,擬具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今年林務局針對民衆經常提到有關林地的管理問題做出數項放寬,重啓濫墾地補辦清理計劃,已送行政院審覈。
林務局今日於座談中也解說計劃內容,包括工寮放寬面積、建材、鋪面、設施,讓民衆能有安全的工寮環境;重啓濫墾地補辦清理計劃,讓1969年5月27日以前的濫墾地,依據第一版航照判釋面積,讓符合規定者,辦理續租。
現場鄉親指出,「林地嫁接芒果栽種」按現行規定,除了柿子、橄欖、龍眼、檬果、梅、李、荔枝等7種果樹如採林業方式經營外,希望設置芒果「專區」,在林業用地上合法種植果樹。「林下經濟」開放項目,是否可以把咖啡樹納入?
郭國文表示,從整個山區土地使用政策法規調整的過程來看,始終都是在「水土保持」與「農民權益」之間權衡,他認爲在「國土安全無虞」的前提下,盡最大可能去改善林農生活、提高農民收入,這個原則是不會改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表示,濫墾地補辦清理絕對會兼顧人民生計,儘量來輔導辦理,不會趕盡殺絕,有任何個案問題,都可以現場直接諮詢。
郭國文則建議,考量租用人多爲年長者,基於保障生存權及工作權,在1999年前已租用林務地者,續租方面應減少審覈流程,讓租用人能續租直至亡故或不願續租爲止。
此外,但在不危及到水土保持下,應允許放寬修繕工寮標準。若以整體保安林地及集水區整體規畫經營的觀念來考量,可推展淺山地區「社區型混農林業」,讓在地居民自主管理,設果樹專區,鼓勵社區民衆造林,加強生態觀光與農業體驗等,提升在地住民生活與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