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帳覈銷經費 高市3名議員各被判3年8月
▲高雄市議員唐惠美,判3年8月、褫奪公權3年。(圖/擷取自高雄市議會網頁)
高雄市議員柯路加、俄鄧.殷艾、唐惠美等3人被控102年11月間到屏東縣考察時,分明沒有在「紅瓦餐廳」用餐、到「牡丹民宿」住宿,卻透過唐的助理郭文仁拿假收據請款,詐得1萬7500元,高雄地院依共同犯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各判3年8月、褫奪公權3年,助理郭文仁則判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高雄市3議員報假帳,各被判3年8月、褫奪公權3年。(圖/記者宋德威攝)
判決指出,高雄市議會每位議員每年有3萬元的額度可報支國內經建考察費用,但請領金額須實報實銷,而柯路加、俄鄧‧殷艾、唐惠美等3人在102年11月間,前往屏東考察時,分明沒有在「紅瓦餐廳」用餐、也沒有到「牡丹民宿」住宿,卻透過唐的助理郭文仁向不知情的2間店的業者拿取空白收據,再自行填上日期、品名等項目後,交由柯路加、俄鄧‧殷艾、唐惠美等3人申請覈銷,以此方式共詐得1萬7500元,遭高雄地檢署起訴。
合議庭痛批3人身爲市議員,經濟不虞匱乏,月薪有大約11萬多元,又代表高雄市民進行高雄市預算審查,本應該以身作則,竟貪圖小利,破壞公務經費核支程序的純正性,並且損及公務員端正形象,因此將3名議員各判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助理郭文仁則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高雄市議員俄鄧.殷艾,判3年8月、褫奪公權3年。(圖/擷取自高雄市議會網頁)
▲高雄市議員柯路加,判3年8月、褫奪公權3年。(圖/擷取自高雄市議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