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覺寺主委一家侵吞四千萬寺產 內政部:內控出問題
有近百年曆史的臺中市寶覺寺,竟爆發前主委一家三口侵吞寺產買豪車外幣的爭議。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今稱,寺廟香油錢等各項收入應爲寺廟所有,且寺廟財產除用於傳教佈道及相關基本正當開支外,也可按其財力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並強調,寶覺寺爲登記有案的寺廟,應依監督寺廟條例及該寺廟章程規定處理寺廟財務事項。
寶覺寺前主委與兒女三人,遭控將寺產當小金庫,侵吞公益款高達4523萬餘元,來買保險、賓士豪車與外幣,還指示行政人員逃漏稅2377萬餘元,臺中地院考量3人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與補繳稅金,依共同犯公益侵佔罪等2罪名,分別判處3年4個月徒刑,緩刑4年。
宗教及禮制司表示,寶覺寺內控制度出現問題,將請該寺廟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加強輔導該寺廟建立財務內控制度,並定期向市政府申報財務及對外公告。
宗教及禮制司另表示,登記有案寺廟經費是來自十方大衆的善款,寺廟應依監督寺廟條例及其章程規定妥善使用相關經費,每年並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財務及對外公告。內政部除每年辦理財務申報講習會外,亦請地方政府輔導寺廟製作財務報表辦理財務申報事宜。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