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潘孟安免費住豪宅挨吿 法院判王鴻薇應賠50萬並移除特定貼文

臺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立委王鴻薇爆料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麗集團旗下「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000萬的萬華豪宅「力麒御品」,潘孟安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臺北地方法院今(23日)下午4時宣判,王應給付50萬元並移除特定貼文及影片。可上訴。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12月間表示接獲爆料,時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長期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位於臺北市萬華區,每戶至少要價約5000萬元豪宅「力麒御品」。

賴清德競總出示租約及每月匯款單,指潘孟安是租屋,3房1廳每月租金6萬多元;潘孟安表示,他只是短時工作、租屋,卻被不實影射,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

今年1月16日,臺北地院首度開庭。王鴻薇庭後受訪指出,她質疑潘孟安接受免費豪宅住宿,而潘孟安也曾在記者會透過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陳世凱出示租約、匯款證明,要顯示她說的是錯的,她有妨害名譽,但潘孟安提出司法訴訟,證據中卻完全看不到租約或匯款證明,「我覺得非常奇怪。」

今年2月27日,潘孟安親自北上出庭,並提供租約、匯款證明。他向審判長蔡政哲說明,指自己從事政治工作30年,當中戰戰競競,一向珍惜羽毛,清廉自居,對所有公衆也都戰戰競競,全力以赴,不管是從事鄉民代表、縣議員、立委、縣長,到2022年12月25日退下來之後,受賴清德邀請在2023年而北上投入輔選。

以一個南部孩子上來,沒有任何房屋,在行與住方面都要有所安排,王女明知其剛上臺北時和高雄政府夥伴都住在飯店,同時也委由對臺北必較熟的林楚茵夫婦,協助找房子承租。

​​潘孟安說,他們熱心告訴我,樓下有一戶遷出,傢俱及電梯樣樣具備,符合他一卡皮箱入住,所以委由助理簽約及看房,兩人同時住三房一廳。雖然房租很貴,但仍承租至2024年2月,也符合工作的要求。